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熊孩子稱謂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理念,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是今年6月1日起施行。5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圍繞這兩部新法組織了媒體集體采訪活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guān)信息,一起來看看吧。
熊孩子稱謂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理念
新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該法是不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針對社會上部分這樣的聲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26日在北京表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著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一個承載著中華未來希望的特殊群體,通過實現(xiàn)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因極個別未成年人有了罪錯,就指責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他強調(diào),未成年人是一個重要群體,承載著祖國的未來,又是一個特殊群體,心智相對不成熟,認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較差。少數(shù)未成年人違反法律,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應歸于我們成年人,不能簡單地歸罪于未成年人自身。“對觸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的手段進行挽救,讓其重新健康成長,是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做法,更何況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是擁有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中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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