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一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qū)________縣(區(qū)),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志,授權乙方在此區(qū)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qū)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qū)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qū)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yè)務指導,并將該區(qū)域內有愿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yè)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zhí)行甲方管理規(guī)范,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zhí)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并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yè)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yè)務區(qū)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于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復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于產品研制。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二
區(qū)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qū)連鎖發(fā)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qū)域特許經營發(fā)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qū)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并發(fā)展區(qū)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qū)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并在上述特定地區(qū)授權乙方代為發(fā)展特定區(qū)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qū)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jiān)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qū)連鎖發(fā)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yè)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yè)手冊的規(guī)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yè)務。
業(yè)務范圍包括:(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qū)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2)、發(fā)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持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qū)域連鎖發(fā)展商的職責;(3)、在特定省市范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并向其區(qū)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yè)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范圍是: 省(市) 市(區(qū));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yè)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于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后,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qū)域加盟金分成
區(qū)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qū)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guī)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fā)展特定區(qū)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qū)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jiān)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并得到各項支持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后5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qū)域權利金分成
區(qū)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qū)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fā)展特定區(qū)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qū)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jiān)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yè)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qū)域加盟商按照規(guī)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yè)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qū)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guī)劃,包括加盟發(fā)展規(guī)劃、人力資源配置、業(yè)務開發(fā)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yè)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審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并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于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于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件、經營作業(yè)手冊及整套的企業(yè)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并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yè)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qū)域內的經銷權,并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yōu)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yè)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yè)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注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qū)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yè)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guī)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fā)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guī)章,嚴格執(zhí)行作業(yè)手冊、制度規(guī)章的規(guī)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qū)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qū)域發(fā)展規(guī)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qū)域內協助甲方發(fā)展區(qū)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二年發(fā)展到 家,第三年發(fā)展到 家,第四年發(fā)展到 家,第五年發(fā)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于 萬元,以后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并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設備,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制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準,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guī)定設計制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志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志的使用范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志組合使用。如果發(fā)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持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qū)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后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發(fā)布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yè)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xù)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xù)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yè)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復制、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yè)秘密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zhàn)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fā)生不可抗力后10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xù)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xù)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xù)約,并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將屬于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于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設備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文件、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三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zhí)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推舉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yè)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3)業(yè)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其權限為:
2、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yè)發(fā)票;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四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五谷”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并按特許經營合同規(guī)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yè)內經驗或相關行業(yè)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并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符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經營場所、符合特許人標準要求的場地。
第九條.委托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qū)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fā)的能力。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布局原則
第十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qū)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qū)劃范圍之內。
第十一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托特許經銷商,并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qū)域市場為空白市暢二、三級市場不設委托特許經銷商。
第十二條.受許人必須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qū)域市場開展銷售業(yè)務。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五谷產品特許經營體系由五谷公司負責規(guī)劃和市場布局,并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確立,并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jiān)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系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四條.五谷公司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五谷”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系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十六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qū)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十七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guī)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jié)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系。
第十八條.五谷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采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十九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條.受許人年度銷售產品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銷售產品數量為基數,以產品形式給予返利。
第二十一條.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0-100噸銷售量0
500噸以上(含500噸)銷售量10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為五谷產品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解釋權屬于五谷公司,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采納后,本細則可修改執(zhí)行。
特 許 人:內蒙古五谷高技術雜糧加工有限公司 受 許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本細則簽定地: 呼和浩特 )
附件二:營業(yè)執(zhí)照及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粘帖處)
附件三:補充協議
附件四:授權書
授權書
茲授權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范圍內從事五谷高技術雜糧產品的經營,并授予其五谷產品在其有效經營區(qū)域內的獨家代理權,并可使用“五谷”商號。
該授權書有效期限為一年。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五
聯系電話:
代表人: 公司注冊號: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yè)設備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guī)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注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fā)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yè)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qū)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qū)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為人民幣。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qū)域特許
■ 復合區(qū)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qū)域內: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特許區(qū)域與營業(yè)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qū)域為:中國 市 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為中心方圓600米以內為特許區(qū)域,對于乙方所屬區(qū)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系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yè)后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后認為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00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系,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y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qū)域內按照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yè)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后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輔導費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為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xù)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2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yōu)先續(xù)約權。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xù)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采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_% 作為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
3.本合同期滿后,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guī)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xù)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于門店服務指導、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___0元 /月 。
2.門店信息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fā)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里,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于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商標識別:
圖片1 圖片2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為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guī)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guī)范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注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xù)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冊為企業(yè)的字號或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于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后,乙方應完全了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yè)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yè)或另選地址開業(yè),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yè)或關閉后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xù)管理經營門店,為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yè),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guī),乙方可出示委托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托管經營,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yè)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后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標并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yè)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yè)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yè)培訓
一、鑒于雙方為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fā)生權利義務關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或代理等關系(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后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系,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系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wèi)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布的各項勞動法規(guī)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yè)前一個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并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yè)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并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yè)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yè)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yè)須符合以下條件: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yè)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并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后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并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設備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信息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數據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yè)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guī)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guī)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guī)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并公布監(jiān)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為,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jiān)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yè)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甲方認為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為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乙方的交易記錄、匯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yè)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guī)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據情節(jié)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xù)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發(fā)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qū)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與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于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信息。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并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信息。
第二條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tài)。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并與解除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為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guī)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0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四、只指控為刑事犯罪;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yè)條件或未開業(yè);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后續(xù)的培訓;
六、嚴重違反甲方采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業(yè)秘密的行為;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注銷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統使用權或任何復制品;并在停止營業(yè)前三十日內發(fā)布停業(yè)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于合同終止后7日內撤換營業(yè)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于合同終止后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后有權拆除,并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fā)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于業(yè)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文件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 乙方(被特許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專賣特許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六
特許方:
受許方: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 特許方、受許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
2-2 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yōu)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yè)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經營環(huán)境。
2-3 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guī)范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 、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 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guī)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 年 月 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xù)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注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guī)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注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5-1 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guī)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qū))__________ 市(地區(qū))__________縣(區(qū))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 、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fā)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qū)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 同一個負責區(qū)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 負責區(qū)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qū)域內發(fā)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柜),進行有序的分銷業(yè)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5-5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qū)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yè)務,不得在未特許區(qū)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qū)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guī)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 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于本合同所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受許范圍(受許性質、受許區(qū)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恒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yè)或其他活動。
6-3 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柜)的“ 、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柜的門頭招牌。
6-4 受許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 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 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yè)秘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yè)秘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yè)秘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 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guī)范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guī)定
7-1 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qū)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fā)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 、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 負責區(qū)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床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yè)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柜)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床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床品。
7-5 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qū)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guī)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qū)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qū)域的價格政策,并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 受許方在執(zhí)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guī)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qū)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qū)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qū)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 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yè)秘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柜)的布置和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 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 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 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yè)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guī)定
10-1 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 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 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guī)定
11-1 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 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在規(guī)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fā)特許經營證。
11-3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 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善后處理的規(guī)定
12-1 違約終止
12-1-1-1 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yè)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 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zhí)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 受許方不得繼續(xù)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 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 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后續(xù)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 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 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毀,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 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 合同終止
12-2-1 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 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guī)定處理善后事宜。
12-3 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xù)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xù)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 12-1-2、12-1-3、12-1-4的規(guī)定處理善后事宜。
12-4 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規(guī)定
13-1 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fā)生(包括自然災害、戰(zhàn)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yè)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 如果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fā)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xù)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規(guī)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及備案規(guī)定
16-1 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 、parker”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 本合同所書雙方的注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 合同簽署地為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復印件無效。
17-3 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并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 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fā)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 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原則下簽訂合同。
特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托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托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冷靜期實用篇七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yè)。
特許企業(yè)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yè))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yè)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yè)的經營范圍。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yè)總營業(yè)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yè)開業(yè)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yè)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特許企業(yè)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yè)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yè)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yè)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yè)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yè)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yè)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yè)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yè)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及特許企業(yè)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yè)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yè)的開業(yè)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yè)開業(yè)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yè)發(fā)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yè)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yè)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yè)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yè)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公司標志。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yè)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yè)應執(zhí)行甲方《手冊》規(guī)定的管理制度、規(guī)范標準。
6.2 特許企業(yè)應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yè)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yè)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yè)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yè)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yè)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yè)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guī)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fā)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qū)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在特許企業(yè)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tài)。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yè)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蚺c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5、特許企業(yè)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guī)定進行的監(jiān)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yè)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xù)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yè)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tài);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yè),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yè)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yè)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guī)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xù)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xù)的,應續(xù)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yè)的業(yè)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zhàn)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yè)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yè)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