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xiàn)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一
本案要旨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復起訴,這涉及到民事訴訟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即“一事不再理”原則,判斷是否適用該原則,主要依據(jù):訴訟標的是否一致,訴訟請求是否一致,當事人是否一致,爭議事項是否一致,應當就具體案件結合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及其依據(jù),以及行使處分權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20xx年4月22日,被告與原告簽訂《鉆孔樁施工協(xié)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xié)議書》,原告自己“備注: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該結算協(xié)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xié)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shù)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經調閱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xié)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 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shù)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shù)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shù)額不能確定。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復起訴,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jù)在合計后,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xié)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shù)額的備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xié)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xié)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jù),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xiàn)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洛基公司認為協(xié)議上手寫部分內容是楊治安單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結算協(xié)議書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也未提供證據(jù)證明挖夾層等附屬工程不是楊治安所干,朱遵壽明確表示挖夾層等附屬工作是楊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體數(shù)額記不清,并證明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訴爭的工程款。同時,一審法院也查閱了該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卷宗材料后,認定楊治安本案所主張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中并無洛基公司所稱的“無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無論有多少債權債務雙方都已全部結清”內容。因此,洛基公司認為楊治安屬重復訴訟,其并不欠楊治安工程款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來源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攬華陽洛陽(孟津)電廠公用區(qū)基樁工程期間,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簽訂《鉆孔樁施工協(xié)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xié)議書》,合計工程結算數(shù)額為163972.02元,協(xié)議約定在被告收到業(yè)主工程款30日內支付給原告。在該結算協(xié)議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備注: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痹摻Y算協(xié)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xié)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shù)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審理中經調閱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xié)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且又是(20xx)孟會民初字59號案件被告的訴訟代理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shù)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shù)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shù)額不能確定?,F(xiàn)原告為要求被告應支付所欠零雜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原告在庭審中僅提供由被告施工負責人簽名的增加零雜工程款數(shù)額便條復印件13張,共計款49550元。
四、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審理中雙方對本案的爭執(zhí)焦點,一是原告現(xiàn)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是否一并審理,原告本次起訴的工程款數(shù)額84330元能否認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針對上述雙方所爭執(zhí)的各焦點問題,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jù)在合計后,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xié)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shù)額的備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xié)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xié)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jù),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xiàn)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雜工程款84330元具體數(shù)額的原始結算憑據(jù),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jù),對被告所欠零雜工程款數(shù)額應認定為49550元,超出部分,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雙方無明確約定,利息可從原告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審理中,被告抗辯稱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訴已超過訴訟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納。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九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被告洛陽市基礎工程有限公司于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楊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駁回原告楊治安其他訴訟請求。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guī)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二
一、雙方一致確認:_________________農場經營管理模式,由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合作經營項目范圍內的任何資產(包括買賣、轉讓、抵押、贈與)。
1、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坡地約50畝,每畝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合共總值約人民幣22500元。
2、甲方提供舊平房(3間房)一棟,舊的豬舍150平方。
3、甲方負責承包_____________小水庫約30畝,使用期限10年,合共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租金由乙方負責承擔。
4、乙方負責提供投資資金人民幣50萬元。
三、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扣除生產運營成本和土地租金后,剩余利潤的50%作為下一期投入資金,余下的50%利潤,甲乙雙方各占50%。如農場虧損,形成債務,則雙方對外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對內按各自50%的比例分擔賠償責任。
甲方每月以工資形式領取薪酬,其工資屬農場生產運營開支的一
部分。農場純利潤在___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___元之間,甲方領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資;純利潤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間,甲方方領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資;純利潤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間,甲方領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資(封頂)。
四、合作經營期間,如果政府或企業(yè)征用農場土地、魚塘,所得的賠償款雙方各占50%。
五、雙方在共同經營管理中,應當互相信任,遇到問題應共同協(xié)商解決。
六、本協(xié)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約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七、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日止。
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虎門港xx倉儲”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合作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虎門港xx倉儲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合作合同》。
一、項目概況
二、項目規(guī)模
項目規(guī)劃總用地面積34803m2,總建筑面積51300m2,其中1號倉庫34200m2,2號倉庫17100m2。
三、項目確定標準
以上項目詳細準確情況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四、合作方式
(一)甲乙雙方按共同投資、共同受益的原則進行合作;
(二)甲乙雙方按50:50投資比例出資(所出資金包括但不限于貨幣、建設所需的機具、設計施工技術等),具體甲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出次方式為:
(三)甲乙雙方按投次比例分配盈利。
五、合作項目期限和質量標準
(一)項目開竣工時間
本合同約定項目預計在年內完成。具體項目工程的開竣工時間將根據(jù)建設方工期的要求確定,詳見《工程建設施工合同》。
(二)質量標準
項目建設質量標準根據(jù)建設方項目提出的具體質量標準和工程技術規(guī)范確定。
六、雙方的工作內容
(一)甲方的基本工作內容
2、按本合同及各項目合同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的基本工作內容
1、提供預鑄工程所需的設備及工程設計、簽證、安裝;
2、預鑄工程各項技術服務,相關施工、技術人員的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有權對項目的投融資、建設、移交過程進行監(jiān)督;
(2)有權對項目的建設進行總協(xié)調,并按子項目合同約定管理;
(4)有權委托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建設進行監(jiān)理;
(5)有權對材料和設備采購進行監(jiān)督、審查和確認;
(6)管理各子項目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義務:
(1)按本合同及各子項目合同工程款的請款、結算、支付;
(2)負責本工程、子項目工程與其他工程的接口管理協(xié)調工作;
(3)負責與政府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項目的投融資、建設、移交過程進行監(jiān)督;
(2)有權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協(xié)調,并按子項目合同約定管理;
(4)有權委托監(jiān)理工程師對基礎工程等子項目建設進行監(jiān)理;
(5)有權對對基礎工程等子項目工程材料和設備采購進行監(jiān)督、審查和確認;
(6)管理各子項目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的基本義務
(3)接受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督和管理;
(4)作為施工建設方其他應盡的義務。
八、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款結算的基本原則
本合作合同項所有采購、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員勞務費)結算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后方可支出,以書面確認為準。
九、分包的基本原則
基礎工程等子工程項目發(fā)包以低價中標原則,乙方有權詢價、比價和監(jiān)督并推薦施工程單位。
十、違約責任
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被第三方追究責任的事件發(fā)生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全部損失,包括行政處罰其他相關利益的損失。同時另一方有權依據(jù)項目合同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保密
1、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應予以提供。
2、除了根據(jù)合同履行義務或遵守適用法律所必需的以外,當事人應以私人的和保密的方式處理合同的細節(jié)。任何一方或其雇員、承包商、顧問或代理人獲得的有關本項目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不論是財務、技術或其他方面),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開。
十二、爭議解決
1、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達不成一致,可接受相關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主持協(xié)調。
2、若協(xié)商及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且雙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履約擔保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四
甲方:
乙方: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建設工程承發(fā)包過程中不正之風和腐敗現(xiàn)象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家、省和廣州市有關建設工程承發(fā)包以及《廣州市建設工程承發(fā)包雙方簽訂廉潔協(xié)議的暫行規(guī)定》,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特訂立本協(xié)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省和廣州市關于建設工程承發(fā)包工作規(guī)則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yè)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和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執(zhí)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在乙方兼職以及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甲方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八、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更、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談業(yè)務、簽訂經濟合同等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yè)性高檔娛樂場所。
十、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長期無償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辦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發(fā)現(xiàn)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xié)議者,應向甲方領導、甲方上級單位或紀檢監(jiān)察、檢察機關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xié)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后續(xù)工程投標優(yōu)先權。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經乙方檢舉,被紀檢監(jiān)察、檢察機關立案查處認定的,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得被索賄款1-3倍作為獎勵(此款由索賄人承擔),由此產生的辦案費由甲方索賄人承擔。
十二、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有違反本協(xié)議或者采用不正當?shù)氖侄钨V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中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導致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廉潔協(xié)議是工程承發(fā)包中甲乙雙方的行為規(guī)范,應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設和廉政建設。雙方簽署后協(xié)議立即生效。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辦部門一份,監(jiān)察部門一份。
十五、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并經考核單位考核后自動終止。
甲方:
主管領導: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經辦部門:
負責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工程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監(jiān)察部門:廣州市越秀公園政工科
負責人: 年月日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五
1、分公司簽訂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條規(guī)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焙贤▽τ诤螢槠渌M織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依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私營獨資企業(yè)、合伙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合伙型聯(lián)營企業(yè);(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yè)執(zhí)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4)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分支機構;(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8)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辦企業(yè);(9)符合本條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組織。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其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據(jù)《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p>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分公司應當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總公司的授權簽訂合同,并不意味著該合同一定是無效,除非簽訂合同的相對方明知分公司越權仍舊與其簽訂合同。因為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授權范圍僅對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有約束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項目部簽訂的合同
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或者施工單位的工程處(工程隊)對外簽訂的合同往往蓋有工程項目部的章(有些是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由于工程項目部、工程處等是施工單位的職能部門,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組織”,因此此類合同嚴格從法律上來說是無效的,除非項目部、工程處(工程隊)在簽訂合同時有施工單位的明確授權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單位的追認。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這類合同往往因為符合《合同法》規(guī)定的表見代理而認定為有效?!逗贤ā返谒氖艞l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睋?jù)此,如果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項目部在簽訂合同時是有代理權的,那么此類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3、項目經理/實際施工人簽訂的合同
在這類合同中還有一種情形,是由項目經理或者實際施工人對外簽訂合同,合同上既沒有公章也沒有項目部章,只有項目經理或者實際施工人的簽字。這類合同的效力認定要分兩種情況:其一,項目經理如果是施工單位的職工,那么這種行為一般認定為職務行為,對于職務行為,施工單位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其二,項目經理如果不是單位的職工,實質上是工程實際施工人的,這類合同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因法律上成立表見代理而認定有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承包人的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以承包人名義訂立合同,債權人要求承包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證據(jù)證明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項目部或者項目經理沒有代理權限的除外?!?/p>
對于實際施工人簽訂合同,雖然目前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成立表見代理,但是在理論上還是存在爭議。由于實際施工人僅僅只是掛靠在施工單位,合同的權利義務最終實際是由實際施工人承擔的,因此實際施工人是一個獨立的身份,其行為并不是代表施工單位,從實質上來說不是代理行為或者表見代理;因為無論是代理行為還是表見代理,其最終的民事責任都應當是由被代理人即施工單位來承擔的。實際施工人的這種特殊身份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已被合同相對方所掌握,并且也明知合同實際的權利義務承受人為實際施工人,但是在訴訟中合同相對方又往往基于其是實際施工人進而主張簽訂、履行合同的行為成立表見代理,在法律上是一個矛盾,值得商榷。
建筑項目應當經過立項、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以及施工許可證,如果上述手續(xù)不完備,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無效?這類合同的效力又是否能夠補正?目前司法實踐與各地法院對該問題均有不同的規(guī)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訴人貴州黔民水泥廠與被上訴人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衡陽建設公司、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認為:雙方在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應認定合同無效。
2、《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第二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與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但在一審庭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予以竣工核實的,可認定有效。發(fā)包人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七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與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取得規(guī)劃許可證的,應認定合同有效。違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超規(guī)模建設的,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起訴前補辦手續(xù)的,應認定合同有效?!?/p>
4、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合同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在審理過程中,一方當事人以涉案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主張合同無效的,在開庭前發(fā)包人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及上述行政許可的,應認定施工合同無效;開庭前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及上述行政許可,但未取得施工許可的,應認定施工合同有效。”
5、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條規(guī)定,“有關施工許可證的規(guī)范屬于管理性規(guī)范,不是影響合同效力性的規(guī)范,是否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影響合同的效力?!?/p>
6、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第十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無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無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無辦理報建手續(xù)的“三無”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應確認無效。但在審理期間已補辦手續(xù)的,應確認合同有效?!?第十一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經審查被批準用地,并已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只是用地手續(xù)尚未辦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不宜將因發(fā)包人的用地手續(xù)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認定所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第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超規(guī)模建設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經批準可補辦手續(xù),且無違反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應確認合同有效?!?/p>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六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泥漿碾壓、碎石路面和毛石混泥土路面建筑的施工協(xié)議。(注:1、所有工程管理費用和稅收一并在內;2、所有路基清理照實計算,挖掘機150元/小時,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經公開招標同現(xiàn)場中標單位乙方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漿碾壓,共4處,長約3、2公里,寬2、6—3米,厚一律為碾壓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約350米,寬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徑不大于16公分(必須有2公分以上的護層),混泥土標號c25,水泥要求大廠325#。路面按標準切割灌瀝青,前期的養(yǎng)護由乙方鋪草、灑水;后期的養(yǎng)護由甲方負責;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雙方驗收合格后的實際收方清單結算。
1、采用固定單價法雙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對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質量、進度進行全程監(jiān)督,并協(xié)助乙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水、電使用所涉及的農戶進行協(xié)調工作。如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嚴格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采用甲方認可的合格材料進場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監(jiān)督,并做好安全包圍和垃圾清運工作,否則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資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和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規(guī)程等,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現(xiàn)場及兩頭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車輛及行人的安全負責。
2、由于乙方違反以上條款,違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3、按照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相關規(guī)定,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誤,其完工期限順延。
甲、乙雙方派代表按合同約定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按照村級公共服務文件知道精神付款,即:開工一星期后付工程總款的10%,工完驗收合格后付總款的80%,余10%在一年后全部付清,保證金1萬元,工程完工后退還乙方。
如單方違約,罰工程總款的20%的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發(fā)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七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甲方同意將建設項目委托給乙方實施代建制。根據(jù)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各方的責任和權利,就代理建設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預計)投資:
4、項目批準號:
二、項目建設期
項目總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發(fā)包價格
甲方以建委[20xx]249號文項目計劃投資額的%作為乙方的代理建設費、、人民幣1萬元。
五、構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協(xié)議書及合同條件;
2、項目建設委托書;
3、項目實施過程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和修訂文本。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和貨幣向乙方支付建設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在項目合同文件約定的范圍內承擔項目建設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文本二篇八
本協(xié)議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以下簡稱"業(yè)主")為一方與(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yè)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1。本協(xié)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xié)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___)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guī)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yè)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yè)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yè)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jù)。本協(xié)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jù)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yè)主簽名: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