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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設備技術引進合同(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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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設備技術引進合同(模板19篇)
時間:2023-10-18 06:05:05     小編:雅蕊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續(xù)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說明〕

1."合同類型"一項要寫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并注明是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或者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是最常見的專利實施許可方式。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一定范圍內實施轉讓方所有或者持有的專利所訂立的合同。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和受讓方約定分享專利實施權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可以保留實施該項專利的權利。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將專利實施權移交受讓方所訂立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自己也不得實施該項專利。

2.在"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一項,如果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向第三方分售專利實施許可時,應約定分售的條件及有關事項。沒有約定時,應視為受讓方在整個的專利權存續(xù)期間實施專利,不受地區(qū)和方式的限制,但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3."技術服務項目"一項,指轉讓方派出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的項目、內容、工作期限和有關事項。

4."后續(xù)改進的成果分享"一項應規(guī)定在合同成立以后,雙方在原有專利基礎上加以改進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是否向對方提供,以及如何互惠使用。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二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鑒于乙方擁有__技術,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并愿意許可給甲方;

鑒于甲方愿意從乙方獲得制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釬、材料規(guī)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1.4、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難。

1.5、“凈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yè)折扣、各種稅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guī)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合同內容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guī)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yōu)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2.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guī)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guī)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guī)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凈銷售額的——%。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所有發(fā)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fā)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規(guī)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guī)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規(guī)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fā)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按本合同規(guī)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guī)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

5.3、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fā)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梢苑峙回?。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fā)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fā)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梢苑制诮回?。

5.4.2、第二階段開始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fā)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fā)運后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b)所發(fā)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后,應盡快不遲于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qū)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fā)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fā)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改進和發(fā)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fā)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標準和幾次考核的期限(略))

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guī)定,即通過鑒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7.3、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guī)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zhí)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guī)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zhí)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8.1.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qū)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qū),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權,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廠制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____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fā)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guī)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guī)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guī)范。

9.2.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guī)定時乙方必須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__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5、若發(fā)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幣種)(大寫)。

9.6、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中規(guī)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

9.7、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繼續(xù)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按第七章的規(guī)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許可該項技術。甲方使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應當由乙方負責應訴;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權成立,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10.3、在合同期限內雙方就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yè)情報。

第十一章稅費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fā)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guī)定納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進行仲裁,或另選第三國)

1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zhí)行。

12.4、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或地震等所引起的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超出雙方各自控制范圍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zhí)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xù)到___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并經中國政府機關注冊的生效。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zhí)中、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或簽字)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

14.3.1、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fā)生的末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

14.5、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信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7、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并報原中國政府注冊機關再注冊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信應以________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乙方: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人名簽字)_________(人名打印)簽字人:________(人名簽字)________(人名打印)

日期:_____日期:______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yè)、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和地址)

乙方: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yè)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guī)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guī)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fā)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yè)、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yè)人員的專業(yè)、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guī)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guī)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guī)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國____地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yè)、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fā)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四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備技術引進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附件一a合同產品目錄(略)

附件一b合同材料目錄(略)

附件一c合同設備目錄(略)

附件二資料目錄(略)

附件三

技術支持

轉讓方根據被轉讓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類技術人員進行生產人員管理,促使整個工廠運轉正常,并在該組織內監(jiān)察全部產品的質量。擔任該項工作的人員在該領域將完全勝利且富有經驗,他們會幫助并全力負責有關方面的工作。下列技術人員也將同樣提供服務:工程技術生產助理、制造工程師、質量工程師、管理人員(經理)、電子工程師和銷售人員,下面就上述人員的責任進行說明。

工程技術生產助理應完全掌握產品組裝和測試方法,他將全權負責有關從最初到最高級___技術方面的事務,并在生產過程中對具體工序進行測試、校準。任何有關產品安裝和測試的問題應提交工程技術生產助理評議解決。

制造工程師應熟知組裝過程中的各個方面,他將決定編碼顏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產輔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組裝效率的標準化工序。任何有關組裝生產工序的問題應盡快提交制造工程師評價解決,不讓產生的任何問題導致停產。

質量工程師應精通與產品質量保證、質量控制及產品工藝檢查有關的所有領域,他將制定并實施具體的質量計劃,并對工藝方面的問題進行量化,與關鍵工藝和產品人員就這些問題商議解決辦法。銷售人員素質問題應提交質量工程師并采取措施保證他們的素質,總之,他將負責全部產品的質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員(經理)應負責全部的組裝操作及上述各人員負責工作,協助他們盡力支持工廠生產出所能實現的最好產品。

如果純粹由于轉讓方錯誤的技術指導引起合同產品及合同設備損壞,轉讓方將負責維修,更換及發(fā)運損壞的合同設備或合同產品。

下列幾項內容將包括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支持中:

1.為實施合同,轉讓方將派遣熟練、健康及勝任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提供技術支持。他們到達及離開合同工廠的確切日期應由雙方根據合同材料組裝和測試的實際進度商議確定。

2.轉讓方技術人員應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就合同材料的組裝、測試、檢查及操作原理進行技術指導。

3.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幫助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技術支持期間在合同工廠培訓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

4.轉讓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支持費用見合同第三章,轉讓方應對其技術人員展開第三章規(guī)定的技術支持活動提供交通,信食宿費。被轉讓方將支付轉讓方技術人員附加技術服務的來回交通費。

5.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中國一個半月前,轉讓方應用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資料包括姓名、性別、生日、國籍、專業(yè)及公司名通知被轉讓方,以使被轉讓方幫助辦理簽證。

6.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前往中國的7天以前,應用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姓名,到達時間及飛機航班通知被轉讓方。

7.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前往合同工廠以前,雙方應共同商討并確定一個技術服務的工作日程,而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該根據合同工廠的安排和雙方確定的工作日程展開技術支持。

8.在合同工廠期間,技術人員的工作期限應該從他們到達合同工廠的那天算起直到他們離開合同工廠那天為止。

9.被轉讓方應免費向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適的辦公室。

10.被轉讓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guī)章、條例和習俗幫助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安排辦理技術支持所必須的工具及儀器的進出口手續(xù)。

11.被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逗留期間的人身安全。

12.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提供必要的通信設施,諸如電話、電傳及傳真,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3.轉讓方應對管理和組織提出建議。雙方必要及重要的聯絡渠道將建立起來。

轉讓方應提供下列技術支持:

(1)制造工程師各階段___天

(2)質量工程師各階段____天

(3)管理人員各階段至少每月___天

(4)電子工程師總共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轉讓方在培訓開即前3個月應向被轉讓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訓計劃。雙方應在被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培訓地點之前商討并制定一個最終的培訓計劃。由轉讓方主持的技術培訓應根據雙方制定的培訓計劃展開。

2.轉讓方應免費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術資料及合適的辦公室。住宿由轉讓方安排。

3.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轉讓方逗留期間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4.培訓費用見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訓開始前一個半月,被轉讓方應以電傳、傳真或電報通知轉讓方關于被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專業(yè),以使轉讓方協助辦理他們的簽證。

6.被轉讓方技術人員應遵守轉讓方國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訓所在地工廠的規(guī)章制度。

7.培訓應根據合同的實施計劃分階段進行。具體的培訓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8.培訓語言為英語,所有技術資料為英語。

9.各階段培訓中,被轉讓方人員不變(不能在培訓期間更換人員)。

10.培訓將按照預定時間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訓將在第一輪培訓結束后決定,并應單獨談判。

12.所有培訓都將由轉讓方的____人員在轉讓方生產工廠進行。

13.被轉讓方受訓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驗,英語流利,技術熟練。

14.被轉讓方人員在轉讓方工廠受訓后,將負責培訓被轉讓方工廠的人員。

15.被轉讓方工廠的生產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驗。

16.被轉讓方將支付其培訓人員的交通及食宿費,轉讓方將負責被轉讓方培訓人員在培訓地的交通。

(人員要求、培訓項目及時間表略。)

附件五

補充商務條款

1.檢查

轉讓方應有權派遣其有資格的人員或指定的代表訪問合同工廠或其他存有關于被轉讓方、合同工廠或其他相關公司、代理商或組織的書籍和記錄的場所,并有權審閱、查核這類記錄中關于合同工廠組裝的各種合同產品每臺整機的質量、可靠性及符合驗收標準的程度的信息。

2.技術服務費率

如果被轉讓方要求進行額外的技術培訓,對技術文件、合同設備、合同材料和軟件進行補充咨詢或在合同工廠為被轉讓方組裝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額外的技術服務,轉讓方應對所要求的專門的技術服務提供報價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現場技術服務。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年內,對此種支持的費率將是: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人員每人每天___美元,外加技術服務人員從其常規(guī)辦事地點到合同工廠的.商務級來往旅行費用。對于來自中國境外的技術服務人員,被轉讓方將支付該技術服務人員到合同工廠的一天旅行費及回到其常規(guī)辦事地點的一天旅行費。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將根據類似產業(yè)的技術服務費協商出一個附加技術服務的費率。

附件六

合同產品的轉讓方商標和被轉讓方商標

只有經轉讓方預先書面批準,被轉讓方才能在合同產品中使用下列轉讓方商標之一:

轉讓方商標 在中國的登記號類別 在中國的生效日期

被轉讓方還應在其全部合同產品上標出如下“附注”:

注:經_____公司許可,由中國______廠制造

附件七合同材料價格(略)

附件八

合同設備的保證

1.____保證其___材料和工藝完好無損,保證期為從裝運日算起____個月,或最終驗收通過后_____月。

2.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應有______個月的保證期,從最終驗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轉讓方負責指出初步的故障線索,負責硬件、固件及軟件的搬動、更換及把出現故障的機器用防損包裝運到轉讓方指定的維修地。

4.在轉讓方維修地維修或更換出故障的____合同設備在整個保證期內是免費的。

5.把_____合同設備郵寄、空運或以其它運輸方式發(fā)運到指定的轉讓方維修地,所化費用由被轉讓方承擔;維修件或更換件運回被轉讓方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6.在保證期內發(fā)生故障,轉讓方應免費在保證期內或維修或更換該_____合同設備。所維修或所更換的項目保證期順延相同一段時間,轉讓方通過更換所獲得的故障件將是轉讓方的財產。被轉讓方唯一的補償及義務是不再索回送去維修或更換的____合同設備。

7.本保證不包括:

7.1故障、損壞或失靈源自____。

7.1.1_____合同設備使用不當。

7.1.2使用失誤、事故、疏忽,環(huán)境或現場條件不符____合同設備指標。

7.1.3不經認可任意維修、改造或在____合同設備內換用未經認可的部件。

7.1.4不可抗力事故

7.1.5不經轉讓方認可,擅自安裝、優(yōu)化或把____合同設備從原安裝位置移開。

7.1.6天線、線路或互連設施任何部分的失靈。

7.1.7被轉讓方不依據轉讓方的設備及軟件維修協議維護___;或沒有按照一位或數位有關培訓完成人員的指導,及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其他維修。

7.18把____合同設備從被轉讓方運送給轉讓方途中所遭的損壞。

8.本書面保證由轉讓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購買方,并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經轉讓方書面認可,本保證的有效條款可以提供給用戶。

9.本保證將取代所有其他具體排除的保證,無論是明確的還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為一個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適用性保證。轉讓方不對間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損壞負責;但是,如果任何適用本協議的司法法律不允許這類損壞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條款應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給予轉讓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這類法律所允許的對上述損壞指控的限制。另外,轉讓方只對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負責,并明確表示不對____承擔責任。

(合同產品保證由被轉讓方提供給用戶。)

附件九

目標代碼計算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義均適用于此。

1.范圍

根據上述確定的合同,除了交換測試軟件之外,用于其他轉讓方交付的設備中的目標代碼計算機程序,將在許可證基礎上由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機器可讀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裝置。被轉讓方將因此成為關于這些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方。轉讓方提供這些程序及被轉讓方的接受都將在下面的條件下進行,否則應依據轉讓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條件。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所有

本許可證下交付的任何計算機程序原件及被轉讓方復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為轉讓方所有。

3.軟件許可證

為與許可證合同執(zhí)行一致,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不含提成、非獨占及不可轉讓的許可證,在轉讓方的所有權下轉讓根據以下條款與條件使用交付給被轉讓方的每個計算機程序(以下簡稱“轉讓程序”)。每個此類許可證授權被轉讓方只以機器可讀形式在轉讓方提供的單機中使用轉讓程序。該許可證不可由被轉讓方分配,再轉讓或者以其它方式轉讓給他方,被轉讓方無權復制全部或部分轉讓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復制、保護及保密的權利

4.1任何在此提供的轉讓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復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機器可讀的形式為被轉讓方內部使用;但是除了無需事先獲得轉讓方的書面同意,而在一份許可證下的時候存在至多兩份打印復制件或兩份機器可讀復制件以外,在被轉讓方的設備中不應備有軟件復制件。

4.2被轉讓方同意把轉讓方提供的任何有關轉讓程序的版權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樣復制件中。轉讓方的版權通知將以幾種形式出現,包括機器可讀形式。在轉讓程序上使用版權通知并不說明該程序已經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被轉讓方同意對提供給它的任何形式的轉讓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轉讓方及被轉讓方雇員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獲得轉讓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被轉讓方同意在不使用時將轉讓程序加鎖存放。

5.期限

5.1被轉讓方可在收到書面通知___個月后終止在此轉讓的任何許可證。

5.2如果被轉讓方不遵守許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轉讓方可終止該許可證,且如被轉讓方在轉讓方書面通知后__天內未能糾正違約行為,該終止即生效。

5.3該許可證終止后,4.3條中的義務仍將存在。

6.專有資料的退還

在任何許可證終止后___個月內,被轉讓方要提供給轉讓方一個文件證明;表示對每個轉讓程序,已盡其所能與所知,除了經轉讓方書面同意由被轉讓方保留的一個用以歸檔的復制件外,將其原件和其它完整或部分復制的復制件,不論以何種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復制件,退還給轉讓方或已銷毀。

7.權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該認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給予轉讓方任何專利和專利使用的許可證;除非被轉讓方在轉讓方的專利及專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獨占、免提成費的許可證,也只應在轉讓方提供的設備中,使用該許可證提供的各轉讓程序。

附件十

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的內容應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定義在此均適用。

1.范圍

根據上述確定的合同,用于合同設備的源代碼計算機程序只在被授權的___人員的指導下執(zhí)行許可證中授權的活動時,轉讓方才向被轉讓方在許可證的基礎上交付。這些源代碼程序可有多種可能的機器可讀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rom)裝置。被轉讓方就此成為該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方。轉讓方向中被轉讓方交付此種程序以及被轉讓方接受同樣的程序只在下列條件下進行,否則需經轉讓方書面同意。本源代碼許可證適用于所有轉讓方提供的交換機測試軟件。被轉讓方無權對源代碼程序進行變動或修改。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所有

本許可證中交付的計算機程序原件(包括由此更新、修改或派生的)及被轉讓方對全部或部分復制的拷貝,均為轉讓方所有。

3.軟件許可證

為保持許可證合同執(zhí)行的一致,轉讓方按本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件與條款在轉讓方版權下,給予被轉讓方無提成、非獨占、不可轉讓的許可證,以使用交付給被轉讓方的每個計算機程序(下文稱作“源代碼程序”)。轉讓軟件許可證費見第三章。該許可證不可由被轉讓分配,再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被轉讓方無權全部或部分復制源代碼程序,按照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款與條件,被轉讓方必須只從___購買所有必需的專用測試設備、進行培訓并獲得技術服務。

4.保護及保密

4.1被轉讓方同意將源代碼程序在不使用時加鎖保存。

4.2被轉讓方同意對提供給它的源代碼程序保守機密,不對任何除轉讓方及被轉讓方雇員以外的人提供,使其獲得此源代碼程序或其中一部分。

4.3除了本文說明的之外,被轉讓方同意在許可證活動中不以任何方法或在任何條件下對并非確需知道的人全部或部分或通過任何媒介公開或轉讓源代碼程序或其內容,并確保那些已知源代碼的人員保護該源代碼程序。

4.4被轉讓方同意不嘗試用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逆向工程”發(fā)現附加的專有信息。

4.5被轉讓方同意對于源代碼程序及其中的信息或其部分不通過圖示(不限于此)向任何第三方發(fā)表、泄露、傳播、提供或以其中的其它方式使第三方得到。

4.6被轉讓方如發(fā)現存在違反許可證第4節(jié)的可疑情況應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自費努力調查該情況。

4.7被轉讓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其他材料上存在的任何版權說明并不表示已對之公開。

4.8被轉讓方同意安全保存源代碼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源代碼程序免于偷盜、復制和未經授權的分發(fā)、公開及傳播。

5.期限

給予被轉讓方的許可證期限將從許可證合同生效之日開始,除非出現下列情況而終止,正常終止將在本許可證簽署之日起十年后。

6.終止

6.1被轉讓方收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后可終止在此授予的任何許可證。

6.2被轉讓方如不履行本許可證或附件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轉讓方可終止該許可證,且如轉讓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被轉讓方不采取行動糾正,該終止即生效。

6.3如出現任何不履行合同的行為,轉讓方可立即終止本許可證。以下任何情況都構成不履行合同的行為:

(1)被轉讓方嚴重違反本許可證;或

(3)根據中國法律被轉讓方宣布破產或停止業(yè)務活動;或

(4)被轉讓方停止執(zhí)行本合同的活動;或

(6)控制被轉讓方活動的所有制,股份、權力發(fā)生實質性變化。

6.4任何許可證終止后,第4節(jié)義務仍然有效。

7.專有資料的歸還

如果轉讓方終止許可證,被轉讓方應采用任何或所有的補救措施。許可證終止后一個月以內,被轉讓方要向轉讓方提供一個關于每個源代碼程序的證明文件,證明被轉讓方已盡其所能,盡其所知,將其原件或任何形式的復制件的全部或部分,包括在更新后的復制件退還給轉讓方或已銷毀。

8.許可證權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認為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給予被轉讓方任何專利和專利使用的許可證,除非被轉讓方在轉讓方的專利及專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獨占、免提成費的許可證,也只應在轉讓方提供的設備中使用該許可證提供的各轉讓程序。

9.許可證費、提成費及稅收

對本許可證下的轉讓軟件,其許可證的軟件許可提成費、及技術文件、技術支付、技術培訓的費用見本合同第三章。

10.審查

在強調許可證及許可證合同條款一致的情況下,轉讓方有權定期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對所有專有資料、記錄與報告,作適當的審查。該審核也包括對專有資料妥善保密措施的檢查。

附件十一合同產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二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略)

附件十三信用證格式(略)

附件十四各階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五數量及價格折扣協議(略)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五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鑒于乙方擁有技術,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并愿意許可給甲方;

鑒于甲方愿意從乙方獲得制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釬、材料規(guī)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1.4.?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難。

1.5.?“凈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yè)折扣、各種稅?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guī)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合同內容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guī)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yōu)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2.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guī)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guī)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guī)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凈銷售額的——%。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所有發(fā)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fā)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規(guī)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guī)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規(guī)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fā)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六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定義

1.1“輔配件”指大量商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廠。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昂贤a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材料,為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yè)務、商業(yè)、金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yè)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廠。

1.13“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guī)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技術文件”指本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八

甲方: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yè)、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和地址)

乙方: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yè)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 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guī)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 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guī)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 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fā)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 數、專業(yè)、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 技術服務的專業(yè)人員的專業(yè)、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 口的規(guī)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 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 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guī)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 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 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 束力。

(或者規(guī)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 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國__地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 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九

本協議書于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委托人”),與根據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鑒于:委托人欲從____________________yz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__________________ift技術(以下稱“ift”技術)。委托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定義

2.1.本協議內所用詞匯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許可證協議”系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皟r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包括許可證和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由委托方向賣方支付的款額。

2.2.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總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并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委托人指定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構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總代理人的職責

4.1.于本協議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yōu)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3)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技術并簽定許可證協議。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何種方式從委托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委托人的職責

5.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yè)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傭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托方簽訂轉讓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時,委托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guī)定支付傭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guī)定有權收取傭金,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終止協議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guī)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總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yè)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第6.1.條規(guī)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按本協議規(guī)定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托人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guī)定不得免除總代理人的任何義務或職責。

8.2.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將本協議規(guī)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協議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修改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并將取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書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適用的法律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______________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頒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fā)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在執(zhí)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首先應由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爭執(zhí)發(fā)生時及爭執(zhí)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zhí)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協議的規(guī)定繼續(xù)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1.4.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各方聘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語言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三條通知

13.1.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傳遞。

13.2.凡有關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可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本協議的雙方于首頁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為據。委托人:abc有限公司

總代理人: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職銜:___________

職銜:___________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

合同編號:

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系人:

聯系方式:

本協議由于 年 月 日在 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并按規(guī)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guī)定資料”:規(guī)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guī)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guī)定之處。

“生效日期”: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托的官員所發(fā)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guī)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七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guī)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guī)格”:技術規(guī)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二條 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愿意向買方出售,買方愿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guī)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 所規(guī)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于 (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的日程載于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guī)定如與附表規(guī)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guī)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guī)格或規(guī)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為準。

第三條 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保險金,總價為: 。

第四條 支付

本協議所規(guī)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 (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 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fā)票后,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yè)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稅收費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yè)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為19.56%),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此種費用。如遲付款達六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工作,并有權根據本協議第七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guī)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后果為可諒解的。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如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天或以上,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交貨與驗收

公司至少應在供貨前二十八天將初步驗收的日期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公司,且至少應在七天前書面通知買方驗收的確切日期。買方須在上述設備驗收日期之后連續(xù) 周內,每周為五個工作日,共計 個工作日,完成驗收手冊所規(guī)定的各項檢測。

如發(fā)現設備有缺陷,應由公司可在每周買方不進行檢測的兩天中或在檢測期間進行校正,但不得妨礙買方進行上述檢測。校正之后,應允許買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對校正部分進行另行檢測,以證實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時沒有影響以前成功檢測的結果。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后,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證明業(yè)已完成檢測。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后,視為公司交付,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 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 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xù) 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公司必須在上述驗收后盡快,或在驗收期間,在不妨礙買方檢驗條件下,校正買方向公司監(jiān)督員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應同意給予買方額外時間以重復尚未通過的檢測,以及進行其他一些必要檢測以證明上述缺陷業(yè)已消除且不影響先前已成功的試驗。

上述檢測完成后,買方須立即在現場驗收證上簽字以證明驗收完畢,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后 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七條(可諒解的延遲)規(guī)定延長。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廠驗收試驗或現場驗收試驗期間,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編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誤或價格增加的情況下,應盡可能采用最新的圖紙、數據及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若因此導致誤期或使價格增加,則只能按買方原來書面要求采用原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本項前文所述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雙方更改訂單后,即成為認可資料。

第六條 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盡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

第七條 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zhàn)爭、民變、叛亂、暴動、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guī)、命令或規(guī)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罷工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zhí)行本協議規(guī)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續(xù)期。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除上述規(guī)定之外,下列原因也應視為可諒解延遲的原因: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jié)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天,在其后的三十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稅收

除第三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傭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yè)、使用、貨物等稅費,或由 地任何稅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后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后生效的,對公司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稅收。

第九條 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三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guī)定制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guī)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guī)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十條 備件

公司在十年期內(從現場驗收日起)得向買方提供公司設計或制造的備件。在此十年期間,買方訂購的備件得以收到訂單時公司的現行銷售價或公司的工廠交貨價供貨,哪種價格合理即使用哪種。上述期限到期及在處置用以制造公司設計備件的專門機床之前,公司必須書面通知買方以使買方有機會發(fā)出定單。

第十一條 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十四條(責任范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國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二款另行具體規(guī)定。

對于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制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范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制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公司必須盡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yōu)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1)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后十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2)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并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3)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十二條 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雇員保持穩(wěn)定。各方僅對自己的雇員實行工人恤養(yǎng)和職工責任保險。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免于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十三條 擔保

按本條款規(guī)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guī)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于本條款以下的規(guī)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制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并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上述擔保不適用于因買方人員修理、更動、不當使用或因買方沒按公司提供的維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使用或維修設備而引起的設備故障。

買方須將有瑕疵的設備部件退回公司工廠。修理件或調換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廠交貨價交付買方,如所退設備部件屬本協議的擔保范疇,則可免費。

擔保除外規(guī)定:公司應提供由該十三條以上所規(guī)定的擔保,第十二條(保護)規(guī)定的保護和第十一條(侵犯專利)規(guī)定的專利保護,而:

(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

(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十四條 責任范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fā)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十五條 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準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說明復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fā)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后十五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十六條 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復制按本協議規(guī)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復制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1)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2)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guī)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并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guī)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并不是準許或特許制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雇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制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guī)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收費。但買方因此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十九條 檢查會

在設備制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會議后盡快分發(fā)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后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二十條 轉讓

本協議對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guī)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guī)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guī)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二十一條 履行權不得放棄

不論何方在何時未執(zhí)行本協議的任何規(guī)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都不得解釋為放棄這些規(guī)定,也不得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執(zhí)行任何和全部此種規(guī)定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后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愿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后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后的六十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guī)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收到此種通知后,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盡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并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占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并采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guī)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解除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guī)定解除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解除而發(fā)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guī)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后,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198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guī)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只要買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條第4款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種情況,買方付費應當減少,減少金額等同公司保留財產的價值。如應買方要求,公司必須替買方賣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規(guī)定的財產,此種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實得額應由公司付給買方或另記入買方貸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xù)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如在提交委員會后十五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仲裁調解規(guī)則,由該規(guī)則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最終裁決。此種仲裁將在 地舉行,仲裁必須使用英語。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仲裁費用并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guī)定提交仲裁,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二十四條 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fā)的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fā),則一律視為未按規(guī)定送發(fā):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fā)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guī)定送發(fā):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準、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后的第十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復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二十五條 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本協議及上述附錄中的標題僅為了查閱方便,并非本協議的構成部分,不得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

為執(zhí)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于 地與 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1)自己是按本協議所注明的管轄區(qū)的法規(guī)正式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guī)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范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準,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3)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二十六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zhí)行與解釋以《 民法典》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guī)定,特此為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一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定義

1.1“輔配件”指大量商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廠。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昂贤a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材料,為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yè)務、商業(yè)、金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yè)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_________廠。

1.13“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guī)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guī)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圍

2.1(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qū)除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二

本協議由按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公司法》組建,總部設在美國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稱公司)為甲方與____公司(以下稱為買方)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

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

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并按規(guī)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guī)定資料”

規(guī)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

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guī)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guī)定之處。

“生效日期”

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托的官員所發(fā)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guī)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

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guī)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

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

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guī)格”

技術規(guī)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愿意向買方出售,買方愿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guī)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____所規(guī)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于____(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的日程載于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guī)定如與附表規(guī)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guī)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guī)格或規(guī)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保險金,總價為:____。

第4條支付

本協議所規(guī)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____(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____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買方同意向公司支付買價,總金額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fā)票后,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yè)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稅收費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yè)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為19.56%),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此種費用。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工作,并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guī)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后果為可諒解的。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據本合同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guī)定,確認本協議已被撤銷。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公司至少應在供貨前二十八(28)天將初步驗收的日期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公司,且至少應在七(7)天前書面通知買方驗收的確切日期。買方須在上述設備驗收日期之后連續(xù)____周內,每周為五(5)個工作日,共計____個工作日,完成驗收手冊所規(guī)定的各項檢測。

如發(fā)現設備有缺陷,應由公司可在每周買方不進行檢測的兩天中或在檢測期間進行校正,但不得妨礙買方進行上述檢測。校正之后,應允許買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對校正部分進行另行檢測,以證實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時沒有影響以前成功檢測的結果。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后,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證明業(yè)已完成檢測。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后,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____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____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xù)____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公司必須在上述驗收后盡快,或在驗收期間,在不妨礙買方檢驗條件下,校正買方向公司監(jiān)督員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應同意給予買方額外時間以重復尚未通過的檢測,以及進行其他一些必要檢測以證明上述缺陷業(yè)已消除且不影響先前已成功的試驗。

上述檢測完成后,買方須立即在現場驗收證上簽字以證明驗收完畢,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后____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規(guī)定延長。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廠驗收試驗或現場驗收試驗期間,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編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誤或價格增加的情況下,應盡可難采用最新的圖紙、數據及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若因此導致誤期或使價格增加,則只能按買方原來書面要求采用原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本項前文所述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在按本協議第9條(更改)更改訂單后,即成為認可資料。

第6條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盡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80年版)。

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zhàn)爭、民變、叛亂、暴動、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guī)、命令或規(guī)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罷工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zhí)行本協議規(guī)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續(xù)期。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除上述規(guī)定之外,下列原因也應視為可諒解延遲的原因:

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jié)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撤銷本協議,這種撤銷應視為是執(zhí)行本協議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guī)定。

第8條稅收

除第3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傭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yè)、使用、貨物等稅或類似的由____地任何稅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后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后生效的,對公司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稅收。

第9條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guī)定制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guī)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guī)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10條備件

公司在十(10)年期內(從現場驗收日起)得向買方提供公司設計或制造的備件。在此xx年期間,買方訂購的備件得以收到訂單時公司的現行銷售價或公司的工廠交貨價供貨,那種價格合理即使用那種。上述期限到期及在處置用以制造公司設計備件的專門機床之前,公司必須書面通知買方以使買方有機會發(fā)出定單。

第11條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14條(責任范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國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2款另行具體規(guī)定。

對于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制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范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制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公司必須盡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yōu)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i)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后十(10)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ii)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并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iii)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12條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雇員保持穩(wěn)定。各方僅對自己的雇員實行工人恤養(yǎng)和職工責任保險。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免于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13條擔保

按本條款規(guī)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guī)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2)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于本條款以下的規(guī)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制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并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上述擔保不適用于因買方人員修理、更動、不當使用或因買方沒按公司提供的維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使用或維修設備而引起的設備故障。

買方須將有瑕疵的設備部件退回公司工廠。修理件或調換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廠交貨價交付買方,如所退設備部件屬本協議的擔保范疇,則可免費。

擔保除外規(guī)定:公司應提供由該13條以上所規(guī)定的擔保,第12條(保護)規(guī)定的保護和第11條(侵犯專利)規(guī)定的專利保護,而:(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14條責任范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fā)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15條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準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說明復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fā)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后十五(15)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16條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復制按本協議規(guī)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復制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i)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ii)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guī)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并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guī)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并不是準許或特許制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17條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雇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18條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制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guī)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收費。但買方因此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19條檢查會

在設備制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會議后盡快分發(fā)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后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20條轉讓

本協議呆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guī)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guī)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guī)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條履行權不得放棄

不論何方在何時未執(zhí)行本協議的任何規(guī)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都不得解釋為放棄這些規(guī)定,也不得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執(zhí)行任何和全部此種規(guī)定的權利。

第22條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后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愿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后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資產被剝奪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guī)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收到此種通知后,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盡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并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占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并采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guī)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撤銷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guī)定撤銷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撤銷而發(fā)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guī)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后,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198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guī)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只要買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條第4款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種情況,買方付費應當減少,減少金額等同公司保留財產的價值。如應買方要求,公司必須替買方賣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規(guī)定的財產,此種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實得額應由公司付給買方或另記入買方貸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23條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xù)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如在提交委員會后十五(15)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仲裁調解規(guī)則,由該規(guī)則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最終裁決。此種仲裁將在____地舉行,仲裁必須使用英語。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仲裁費用并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1)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guī)定提交仲裁,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24條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fā)的有磁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fā),則一律視為未按規(guī)定送發(fā):

(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fā)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guī)定送發(fā):

(地址略)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準、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后的第10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復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條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本協議及上述附錄中的標題僅為了查閱方便,并非本協議的構成部分,不得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

為執(zhí)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于____地與____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i)自己是按本協議所注明的管轄區(qū)的法規(guī)正式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guī)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范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準,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iii)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2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zhí)行與解釋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公司法法典》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guī)定,特此為證。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三

乙方:

甲乙雙方就轉讓 (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轉讓方

第二條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第三條技術轉讓方式

第四條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技術驗收條款

第六條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第七條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第八條技術保密條款

第九條受讓方權利條款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條款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因 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五條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四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合同范圍

第三章價格

第四章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稅費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范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guī)范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guī)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省市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fā)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yè)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guī)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yè)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wěn)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yōu)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guī)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合同總價的%計(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fā)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合同總價的 %,計(大寫:),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總價的%,計(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fā)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fā)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合同總價的%,計 (大寫:),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fā)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合同總價的 %,計(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合同總價的 %,計(大寫:),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總價的%,計 (大寫:)。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2)以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2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4.2.5.3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guī)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guī)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guī)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fā)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fā)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個月內分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guī)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guī)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guī)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fā)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guī)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fā)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fā)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guī)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xù)。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xù),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guī)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霸O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xù)。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fā)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guī)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fā)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guī)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fā)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fā)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fā)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fā)、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fā)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霸囓嚒毕抵笝C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qū)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guī)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fā)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本章第9.4條規(guī)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wěn)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己藨幢竞贤郊?的規(guī)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zhí)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規(guī)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的規(guī)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在本合同第9.6條規(guī)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9.8.1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guī)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的規(guī)定繼續(xù)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的第批“設備”交貨之日起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的第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guī)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yōu)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和附件的規(guī)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的規(guī)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fā)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fā)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guī)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guī)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xù)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fā)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guī)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guī)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fā)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fā)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章和附件 規(guī)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guī)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xù)執(zhí)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xù)償付未了債務。

15.4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買受人:出賣人:

地址:地址: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傳號:電傳號:

傳真號: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五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yè)、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yè)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guī)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guī)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fā)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yè)、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yè)人員的專業(yè)、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guī)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guī)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guī)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yè)、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fā)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合同編號:______科技合字()第______號

技術受讓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技術轉讓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合同登記機關:(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續(xù)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說明〕

1.“合同類型”一項要寫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并注明是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或者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是最常見的專利實施許可方式。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一定范圍內實施轉讓方所有或者持有的專利所訂立的合同。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和受讓方約定分享專利實施權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可以保留實施該項專利的權利。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將專利實施權移交受讓方所訂立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自己也不得實施該項專利。

2.在“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一項,如果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向第三方分售專利實施許可時,應約定分售的條件及有關事項。沒有約定時,應視為受讓方在整個的專利權存續(xù)期間實施專利,不受地區(qū)和方式的限制,但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3.“技術服務項目”一項,指轉讓方派出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的項目、內容、工作期限和有關事項。

4.“后續(xù)改進的成果分享”一項應規(guī)定在合同成立以后,雙方在原有專利基礎上加以改進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是否向對方提供,以及如何互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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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六

本協議由按_____《加利福尼亞州公司法》組建,總部設在_____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稱公司)為甲方與____公司(以下稱為買方)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

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

“規(guī)定資料”

規(guī)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

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guī)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guī)定之處。

“生效日期”

“可容許的遲延”

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guī)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

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

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guī)格”

技術規(guī)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愿意向買方出售,買方愿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guī)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____所規(guī)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于____(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的日程載于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guī)定如與附表規(guī)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guī)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guī)格或規(guī)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_____金,總價為:____。

第4條?支付

本協議所規(guī)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____(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____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買方同意向公司支付買價,總金額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fā)票后,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yè)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稅_____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yè)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為19.56%),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此種費用。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工作,并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guī)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后果為可諒解的。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據本合同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guī)定,確認本協議已被撤銷。

第5條?交貨與驗收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后,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證明業(yè)已完成檢測。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后,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____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____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xù)____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后____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規(guī)定延長。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第6條?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盡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_____0年版)。

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zhàn)爭、民變、_____、_____、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guī)、命令或規(guī)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_____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zhí)行本協議規(guī)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續(xù)期。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jié)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撤銷本協議,這種撤銷應視為是執(zhí)行本協議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guī)定。

第8條?稅收

除第3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傭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yè)、使用、貨物等稅或類似的由____地任何稅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后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后生效的,對公司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稅收。

第9條?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guī)定制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guī)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guī)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10條?備件

第11條?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14條(責任范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_____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2款另行具體規(guī)定。

對于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制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范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制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公司必須盡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yōu)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i)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后十(10)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ii)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并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iii)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12條?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雇員保持穩(wěn)定。各方僅對自己的雇員實行工人恤養(yǎng)和職工責任_____。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免于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_____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_____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13條?擔保

按本條款規(guī)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guī)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2)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于本條款以下的規(guī)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制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并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擔保除外規(guī)定:公司應提供由該13條以上所規(guī)定的擔保,第12條(保護)規(guī)定的保護和第11條(侵犯專利)規(guī)定的專利保護,而:(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14條?責任范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fā)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15條?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準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說明復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fā)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后十五(15)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16條?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復制按本協議規(guī)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復制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i)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ii)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guī)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并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guī)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并不是準許或特許制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17條?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雇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18條?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制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guī)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_____。但買方因此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19條?檢查會

在設備制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會議后盡快分發(fā)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后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20條?轉讓

本協議呆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guī)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guī)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guī)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條?履行權不得放棄

第22條?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后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愿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后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資產被剝奪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guī)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收到此種通知后,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盡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并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占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并采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guī)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撤銷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guī)定撤銷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撤銷而發(fā)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guī)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后,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_____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guī)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23條?_____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xù)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如在提交委員會后十五(15)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_____調解規(guī)則,由該規(guī)則指定的一名_____員最終裁決。此種_____將在____地舉行,_____必須使用英語。_____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_____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_____費用并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1)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guī)定提交_____,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24條?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fā)的有磁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fā),則一律視為未按規(guī)定送發(fā):

(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fā)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guī)定送發(fā):

(地址略)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準、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后的第10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復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條?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為執(zhí)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于____地與____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i)自己是按本協議所注明的管轄區(qū)的法規(guī)正式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guī)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范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準,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iii)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2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zhí)行與解釋以_____《加利福尼亞州公司法法典》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guī)定,特此為證。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七

本協議由按__________________組建,總部設在美國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稱公司)為甲方與____公司(以下稱為買方)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

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格和規(guī)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

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并按規(guī)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guī)定資料”

規(guī)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zhí)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

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guī)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guī)定之處。

“生效日期”

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托的官員所發(fā)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guī)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

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guī)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

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

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guī)格”

技術規(guī)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八

技術受讓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技術轉讓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合同登記機關:(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續(xù)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說明〕

1.“合同類型”一項要寫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并注明是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或者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是最常見的專利實施許可方式。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一定范圍內實施轉讓方所有或者持有的專利所訂立的合同。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和受讓方約定分享專利實施權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可以保留實施該項專利的權利。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將專利實施權移交受讓方所訂立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自己也不得實施該項專利。

2.在“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一項,如果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向第三方分售專利實施許可時,應約定分售的條件及有關事項。沒有約定時,應視為受讓方在整個的專利權存續(xù)期間實施專利,不受地區(qū)和方式的限制,但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3.“技術服務項目”一項,指轉讓方派出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的項目、內容、工作期限和有關事項。

4.“后續(xù)改進的成果分享”一項應規(guī)定在合同成立以后,雙方在原有專利基礎上加以改進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是否向對方提供,以及如何互惠使用。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篇十九

本協議書于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 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委托人”),與 根據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鑒于: 委托人欲從____________________yz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__________________ift技術(以下稱“ift”技術)。 委托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本協議內所用詞匯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許可證協議”系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價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包括許可證和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由委托方向賣方支付的款額。

2.2.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總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并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委托人指定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構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于本協議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yōu)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3)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技術并簽定許可證協議。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何種方式從委托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托人的職責

5.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yè)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傭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托方簽訂轉讓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時,委托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guī)定支付傭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guī)定有權收取傭金,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guī)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總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yè)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第6.1.條規(guī)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按本協議規(guī)定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托人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guī)定不得免除總代理人的任何義務或職責。

8.2.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將本協議規(guī)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協議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并將取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書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______________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頒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fā)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在執(zhí)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首先應由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爭執(zhí)發(fā)生時及爭執(zhí)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zhí)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協議的規(guī)定繼續(xù)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1.4.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各方聘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三條 通知

13.1.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傳遞。

13.2.凡有關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可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本協議的雙方于首頁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為據。 委托人: abc有限公司

總代理人: 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職 銜:___________ 職 銜: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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