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內(nèi)容應當詳盡而清晰,確保各方權益得到充分的保護。應當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的風險和變數(shù),合理約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對措施。在簽訂合同之前,請仔細閱讀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受損。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一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部分的內(nèi)容:。
一、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
簡單說,就是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
為什么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呢?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guī)定起訴條件之一“有明確的被告”。打官司的時候,法院第一時間要求我們提供被告的準確身份資料,我們必須提供,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資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才向債務人要身份資料,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肯定不愿意給。
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時一定要債務人提供身份資料。
二、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么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第24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
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于被告夫妻關系的證據(jù),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jù)。
三、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么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因為:合同法211條規(guī)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nèi)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shù))。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
現(xiàn)行的人民銀行規(guī)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后,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
民訴法第232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币簿褪钦f,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guī)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四、關于復利的約定。
什么是復利?就是利滾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條規(guī)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fā)現(xiàn)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guī)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p>
由于司法解釋對復利的'態(tài)度不支持,所以,建議大家在借款合同中盡量不要約定復利。
五、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后利息來處理。
為什么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nèi)的利息是2分息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00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么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
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六、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托律師全程跟進。那么由此而發(fā)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七、關于債務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
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么就要打個問號,為什么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jīng)常會將財產(chǎn)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
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chǎn)。但抵押登記的手續(xù)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xù)費。
八、要求債務人披露財產(chǎn)。
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chǎn)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chǎn)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
如:房屋產(chǎn)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chǎn)的復印資料。
掌握債務人的財產(chǎn)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chǎn)。
九、應該約定管轄條款。
什么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nèi)ツ睦锎蚬偎镜臈l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
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么法院執(zhí)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二
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根據(jù)這個協(xié)議,勞動者加入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nèi)部勞動規(guī)則和其他。
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jù)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今天本站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勞動合同簽訂相關注意事項。具體內(nèi)容如下,歡迎閱讀!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由于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guī)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職者明顯處于劣勢,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面的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xié)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jù)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fā)現(xiàn)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nèi)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wěn)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么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yè)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nèi)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guī)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guī)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fā)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guī)則、具體工作內(nèi)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yè)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處理。現(xiàn)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nèi)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后求職者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jié)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shù)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三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是今后用以處理勞動糾紛的重要依據(jù),必須認真對待。xx認為,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關鍵問題。
一、勞動合同的形式必須是書面的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jù),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二、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勞動合同在簽訂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用人單位如果存在上述行為,勞動者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無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勞動者不能因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經(jīng)過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認定的情況下,自己單方面認定勞動合同無效而不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不可少
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包含以下必備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以上條款在勞動合同中都應當包括。
一旦員工的崗位、報酬等內(nèi)容發(fā)生變化,或者企業(yè)發(fā)生合并分立的情況,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勞動糾紛中陷于被動。
四、試用期的長短有規(guī)定
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nèi),因此,在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guī)定試用期的期限如下: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不超過)
三個月到________年
一個月
________年到________年
兩個月
________年以上
六個月
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五、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僅適用于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員工隨意離職而給自己造成損失,往往會約定違約金,這些違約金的約定只有針對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才發(fā)生法律效力。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22條、23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違反競業(yè)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無效約定,不受法律的保護。
六、勞動者應當了解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
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時,應當認真閱讀,知曉內(nèi)容后再簽字。否則,容易背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四
新人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什么?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yè),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wǎng)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nèi)容明確寫在合同中等細節(jié)。
(一)明確工作內(nèi)容。
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nèi)容和具體地點。
(二)書面約定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jù)什么標準發(fā)放的?這些數(shù)據(jù)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xiàn),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
(三)明確試用期。
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四)明確約定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
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xiàn)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fā)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fā)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五)明確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
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yè)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huán)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yè)企業(yè),還有機械加工行業(yè)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huán)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huán)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六)社會保險約定。
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yè)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yǎng)老的問題;一旦發(fā)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七)避免簽訂空白合同。
不要簽空白合同??瞻缀贤侵钙髽I(yè)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八)注意不合法的條款。
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nèi)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九)存檔備份。
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shù)。有的企業(yè)在合同簽訂后,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fā)生爭議時,勞動者手里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五
簽訂勞動合同須注意什么可能出現(xiàn)的漏洞,如何辨別勞動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喜歡。
由于金融危機影響,目前尋找工作壓力偏大,有些企業(yè)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權益。
因此,找工作簽訂勞動合同要特別注意,以避免合法權益受侵害。
一、仔細了解情況,莫簽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nèi)容、條件、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chǎn)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
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盡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yè)文化、發(fā)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了解,盡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fā)生。
二、簽約落在紙上,莫簽口頭承諾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口頭約定一旦發(fā)生糾紛各執(zhí)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
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如單位不簽,可向當?shù)貏趧颖U喜块T反映并由其督促簽訂。
三、查清用人資格,莫簽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轉包嚴重的行業(yè)要特別小心。
比如,《關于加強建設等行業(yè)農(nóng)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建筑工程項目部、項目經(jīng)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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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細讀合同條款,莫簽條款不全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nèi)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等。
外出打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索取規(guī)范合同文本,避免遺漏重要條款。
若單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細閱讀對于報酬、崗位、試用期、合同終止與解除等重要條款以及崗位說明書、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guī)定等規(guī)章制度。
五、重要條款紙上約定,莫簽模糊不清合同。
根據(jù)《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等規(guī)定,工資應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根據(jù)《最低工資規(guī)定》,工資在剔除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根據(jù)《建設領域農(nóng)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工資嚴禁發(fā)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
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
具體崗位、報酬、試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時說明并要求修訂才可簽訂合同。
六、牢記基本權利,莫簽侵犯權益合同。
《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規(guī)定,標準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
還規(guī)定元旦、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和其他法定休假日應安排休假。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規(guī)定,各類企業(yè)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è)人員,包括農(nóng)民工,都應該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
安排加班應當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掌握錄用條件,莫簽拖欠克扣合同。
用人單位隨意設定“錄用標準”,就可能出現(xiàn)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或隨意降低、克扣工資或延長試用期限。
所以,簽訂合同前,還要詳細了解錄用條件,最好書面確認錄用條件。
八、拒絕違法行為,莫簽賣身合同。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蛞云渌x收取財物。
打工者要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費用、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證件及“一切行動聽從單位安排”等違法行為嚴詞拒絕。
因為,一旦簽訂,就如同賣身一樣會失去行動自由,可能會出現(xiàn)加班加點、強迫勞動,甚至任意侮辱、體罰等嚴重侵害權益行為。
九、平等協(xié)商簽訂,莫簽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協(xié)商簽訂合同。
簽訂前,也可向有關部門或公共職介機構咨詢,確認合法性、公平性。
要及時提出取消“工傷概不負責”等逃避責任的不平等條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jù)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jīng)當?shù)貏趧有姓块T批準,執(zhí)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jīng)當?shù)貏趧有姓块T批準,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lián)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tǒng)抗震救災英雄產(chǎn)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
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chǎn)經(jīng)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
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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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chǎn)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jīng)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jù)生產(chǎn)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其中建筑施工現(xiàn)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146-xx)。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nèi)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chǎn)制度。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通過申請調(diào)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出處 m.zgxlcd.com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六
勞動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類型。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nèi)。在同一單位工作,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相關。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作地點是在本地還是外地,是國內(nèi)還是國外,應該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有些工作如駕駛員、營銷員或者高管人員,合同履行地往往不固定在本地,為避免今后爭議,要約定工作地點。工作內(nèi)容,盡可能按照國家職業(yè)工種目錄標準和實際從事的工作準確填寫。
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一般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俗稱“長白班”。第二種:“三班制”或者“四班三運轉”,俗稱“倒班”。第三種: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對于第三種情況,用工單位要到當?shù)貏趧颖U喜块T履行報告審批手續(xù)。
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動,屬于加點,要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職工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執(zhí)行。
參加社會保險是企業(yè)和勞動者的共同法定義務。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xié)商約定。但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合理選擇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和勞動者個人素質,從勞動力資源配置角度綜合考慮確定合同期限。對業(yè)務骨干、技術人才,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對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宜“一刀切”。合理的勞動合同期限,有利于建立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
(二)注意《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保護性”條款。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國有企業(yè)改制時勞動者已經(jīng)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無特定情形的情況下,已連續(xù)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續(xù)簽合同的,本人如果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注:特定情形是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
(一)制式勞動合同文本中有“選擇條款”、“約定條款”和“補充條款”。凡是選擇條款,必須把選擇項目填入空格;凡是約定條款,必須把協(xié)商約定的結果填入空格;補充條款是企業(yè)針對勞動者的具體情況,雙方協(xié)商一致設立,但不得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沒有選擇、約定和補充的項目,要用斜線劃掉或填寫“無”。
(二)勞動合同書必須由勞動者本人和用工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才能生效。勞動者本人必須持有一份。
(三)總公司在外省、分公司在本地的,建議使用本省勞動合同文本。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使用外省勞動合同文本,必須注意兩點:
一是外省勞動合同條款是否與本省地方法規(guī)相符;。
二是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地址放在哪里。
(四)關于勞動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就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培訓約定服務期等內(nèi)容,簽訂勞動合同附件。勞動合同附件隨同勞動合同一起,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五)關于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為初始條款,初始條款不限制合同期內(nèi)協(xié)商變更相關內(nèi)容,比如變更崗位、提高工資福利和休息休假待遇。變更勞動合同條款,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書面協(xié)議。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七
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平等的合同主體。因此,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并且勞動合同的內(nèi)容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內(nèi)容: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工作內(nèi)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在勞動糾紛中,有少數(shù)單位在續(xù)簽勞動合同時,再次約定試用期,特別是在短期合同的續(xù)約中容易出現(xiàn),這是與《勞動法》相違背的,勞動者需引起注意。*工作內(nèi)容、職務的聘用應清楚明了,使勞動者知道自己做什么、發(fā)展空間有多大,也避免了過于頻繁地“跳槽”,不利于自己的成長。
*勞動報酬和福利,這是每一個勞動者都十分關注的問題,在勞動合同中較為受到重視,勞動者一定弄明白用人單位能提供哪些社會保險以及個人的繳付比例。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者離職后扣押保險單證的做法是不對的`,勞動者應依法力爭。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在司法實踐中,違法解約引起的糾紛較多,因此,勞動者一定要將此類條款審讀清楚,避免模糊的合同措詞,以免發(fā)生糾紛時,維權困難。
*以上規(guī)定的條款,是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在實踐中,雙方可用補充條款對其他事項進行約定,如教育培訓、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完成工作任務的獎勵等,對雙方權益維護都將起到積極作用。警惕勞動合同陷阱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無效。
根據(jù)《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guī)定,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無效,同樣適用勞動合同。在實踐中,以脅迫方式訂立勞動合同比較鮮見,以欺詐方式即設立勞動合同陷阱卻屢見不鮮,特別是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目的的勞動合同中,雙方一定要詳細訂立,特別是完成任務的期限和完成任務的驗收標準,以免日后帶來不必要的爭端。
另一類欺詐所設立的勞動合同陷阱是一方當事人捏造事實,或故意告知不真實情況,使另一方判斷失誤,如勞動者把他人勞動成果竊為己用,使用人單位判斷失誤;用人單位以不真實的利益,如住房等進行虛假承諾,而不能兌現(xiàn),從而引起勞動合同糾紛等。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八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xié)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jù)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fā)現(xiàn)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nèi)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wěn)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么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yè)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nèi)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guī)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guī)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fā)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guī)則、具體工作內(nèi)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yè)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處理?,F(xiàn)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nèi)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后求職者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jié)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shù)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九
每年的7月,都會有一批批應屆畢業(yè)生走進企業(yè),邁入職場。緊張的求職后換來了一份沉甸甸的合同,簽署時才發(fā)現(xiàn),少則幾頁多則幾十頁的《勞動合同》中內(nèi)容可真不少。那么對于新員工來說,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據(jù)此,筆者采訪了資深律師高律師,請他談談“職場菜鳥”入職須知的幾件維權要事。
試用期約定有效嗎?
【案例】剛剛大學畢業(yè)的小王應聘某貿(mào)易公司,經(jīng)過幾輪面試,最終獲得錄用。簽訂勞動合同前,公司人事告知小王,公司在與新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時,一般會先簽訂一份試用期合同,期限為三個月,期間工資為元。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如果員工能夠為公司帶來新的訂單,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資為3000元;如果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小王沒有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業(yè)績,公司將不再聘用小王。然而,小王剛工作至兩個月,公司即發(fā)現(xiàn)小王的表現(xiàn)無法滿足公司的要求,便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小王解除合同。
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師評析】試用期的三大法律問題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試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高律師說,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據(jù)此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條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時約定了長于試用期期限的勞動合同期,如沒有此前提,則雙方就試用期的約定即使有協(xié)商的.合意存在,也無法生效,反而會產(chǎn)生試用期期限“被視為勞動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與小王簽訂三個月試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第二,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后工資的法律關系。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據(jù)此規(guī)定,且拋開“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與“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不談,僅討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與試用期工資之間的關系,發(fā)現(xiàn)兩者之間存在必須滿足的法律要件,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隨意就兩個數(shù)額進行自主約定。換句話說,如果雙方就試用期工資的約定數(shù)額未達到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即可能面臨被員工要求承擔“未足額發(fā)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法律責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對員工試用期工資設定為2000元,勞動合同期工資設定為3000元的做法不當。第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時間前提?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此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前提有兩項: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合法有效的試用期;二是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兩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條分析結果,公司并未與小王約定合法有效的試用期,因此,當然不能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違約金、年底紅包約定是否有效。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
根據(jù)《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同時,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yè)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并沒有規(guī)定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用人單位為了使自己在勞動者維權時處于主動地位,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維權時無法證明雙方約定合同內(nèi)容,甚至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使維權處于被動地位。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遲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后1個月內(nèi)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在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了如下的法律責任。
(1)支付雙倍工資。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超過1個月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部分用人單位的管理者對此沒有用引起重視,認為已經(jīng)與勞動者達成口頭協(xié)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認為與員工彼此之間已經(jīng)比較熟悉,為了省事,只與員工有個口頭協(xié)議。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為是存在風險的,一旦雙方發(fā)生爭議,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這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雙倍的標準支付工資。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防范用工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增加用工成本,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未出現(xiàn)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單位無權解除勞動關系。一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權限即受到限制。另外,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后,部分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用人單位的生產(chǎn)效率,這也變相地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
(3)不將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將面臨賠償損失之責任。勞動合同作為勞資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憑證,應由勞資雙方分別持有,這樣有利于勞資雙方互相監(jiān)督以確保勞動合同嚴格執(zhí)行。因此《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p>
另外,一些用人單位打著試用的旗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支付較低的工資,而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就將試用者趕走,以達到使用廉價勞動力的目的。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組成部分,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用工關系成立,則勞動關系便建立,則應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用人單位便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如果有關用人單位存在上述情形,且雙方?jīng)]有約定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沒有集體合同的,其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標準要求;如果雖有約定的,但約定偏低的(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低于約定工資的80%的,低于最低工資的),可以視為沒有約定,勞動者可以按照前述規(guī)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用工期限超過一個月的,則可按照前面兩款提到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并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為了防范用工的風險,節(jié)約用工成本,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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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一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是今后用以處理勞動糾紛的重要依據(jù),必須認真對待。網(wǎng)認為,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關鍵問題。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jù),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勞動合同在簽訂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用人單位如果存在上述行為,勞動者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無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勞動者不能因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經(jīng)過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認定的情況下,自己單方面認定勞動合同無效而不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不可少。
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包含以下必備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以上條款在勞動合同中都應當包括。
一旦員工的崗位、報酬等內(nèi)容發(fā)生變化,或者企業(yè)發(fā)生合并分立的情況/,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勞動糾紛中陷于被動。
四、試用期的長短有規(guī)定。
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nèi),因此,在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guī)定試用期的期限如下:
試用期(不超過)。
三個月到一年。
一年到三年。
三年以上。
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五、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僅適用于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員工隨意離職而給自己造成損失,往往會約定違約金,這些違約金的約定只有針對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才發(fā)生法律效力。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22條、23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違反競業(yè)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無效約定,不受法律的保護。
六、勞動者應當了解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但如何認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法律法規(guī)均未作出具體規(guī)定,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中加以明確和界定??偛脤W習網(wǎng)認為不同的用人單位對“嚴重違紀”的界定會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業(yè)或企業(yè),往往對內(nèi)部員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業(yè)或企業(yè)要求。因此,勞動者在準備好邁入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之前,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時,應當認真閱讀,知曉內(nèi)容后再簽字。否則,容易背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xiàn)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陷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設立押金條款;扣押勞動者的證件;采用格式合同,不與勞動者協(xié)商;在合同中規(guī)定逃避責任的條款,對于勞動者工作中的傷亡不負責任;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內(nèi)容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真正執(zhí)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偛脤W習網(wǎng)建議大家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為大意簽下了陷阱合同。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二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明確約定合同期限,避免簽訂沒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長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項工作、任務為合同履行期限,同時,還必須約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發(fā)生糾紛無據(jù)可查。
(2)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并且當事人雙方均要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有條件的,最好經(jīng)勞動合同鑒證機關鑒證。要避免簽訂口頭勞動合同,以免日后發(fā)生糾紛空口無憑。
(3)生產(chǎn)任務、數(shù)量、質量指標要具體規(guī)定。
(4)關于勞動條件,用人單位必須保證提供保證勞動者安全、健康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措施、勞動保護用品、數(shù)額、發(fā)放、勞保、醫(yī)療費用的約定要具體、詳盡。
(5)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一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月加班須取得勞動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資標準的報酬,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報酬方面、工資數(shù)額、支付方式、獎金數(shù)額以及工資、獎金遲延支付的責任必須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的規(guī)定。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三
職工與某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因為單位規(guī)模小,員工流動性較大,故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半后職工辭職,并想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權利。單位咨詢其未與該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有何法律后果。
解析。
在本案中,職工申請勞動仲裁,單位需要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p>
當勞動者不愿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仍需要履行相應的通知程序。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的規(guī)定,(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仍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勞動者仍不愿意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并支付經(jīng)濟補償。
當用人單位不愿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認識到其行為的法律風險,應當盡快和勞動者補簽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的規(guī)定,(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日期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四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由于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guī)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職者明顯處于劣勢,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面的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xié)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jù)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fā)現(xiàn)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nèi)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wěn)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么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yè)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nèi)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guī)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guī)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fā)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guī)則、具體工作內(nèi)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yè)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處理?,F(xiàn)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nèi)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后求職者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jié)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shù)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1)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具體采取哪一種類型主要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2)工作內(nèi)容。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nèi)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工種),以及工作應達到的數(shù)量、質量指標或者應當完成的任務。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即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衛(wèi)生及其他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而采取的各項保護措施,如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對女職工、未成年人的勞動保護等。
(4)勞動報酬。即勞動者勞動的成果返還和履行勞動義務后必須享受的勞動權利,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勞動報酬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
(5)勞動紀律。即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規(guī)則。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當事人約定的特定法律事實,這些事實一出現(xiàn),雙方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即當事人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五
畢業(yè)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基本內(nèi)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時候,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千萬不能簡單地口頭約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的1個月內(nèi)訂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同時,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提出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改變了以往一些單位一年一簽的慣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的;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xù)訂勞動合同的;以及用人單位自用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非“鐵飯碗”,也并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長期合同,應屆生應該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考慮簽約期限。
違約金以及經(jīng)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并非畢業(yè)生違背了用人單位的意愿就要交“違約金”或者“經(jīng)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只有兩類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一類是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另一類是對負有保守商業(yè)秘密和知識產(chǎn)權義務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如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經(jīng)濟賠償金主要是企業(yè)給勞動者的賠償?!秳趧雍贤ā芬?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終止時用人單位不再續(xù)訂的(包括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造成勞動者不再續(xù)訂)都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經(jīng)濟賠償金。
試用有時限有工資。
雖然在試用期難免如履薄冰,畢業(yè)生也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nèi)隨意辭退勞動者?!皠趧雍贤谙?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p>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旅行社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要注意的事項篇十六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由于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guī)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職者明顯處于劣勢,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面的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xié)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jù)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fā)現(xiàn)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nèi)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wěn)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么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yè)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nèi)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guī)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guī)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fā)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guī)則、具體工作內(nèi)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yè)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處理?,F(xiàn)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nèi)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后求職者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jié)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shù)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