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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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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16篇)
時間:2023-07-30 16:42:54     小編:zdfb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一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jīng)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guī)格:_________

3.數(shù)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 )。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jīng)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年月日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二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等

第二條 數(shù)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價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jù):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三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jù)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guī)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shù)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shù)量

單位: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chǎn)國別和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guī)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fā)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fā)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guī)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fā)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fā)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fā)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shù)量、發(fā)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jù)給買方。

3.發(fā)票5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fā)票應分開,細節(jié)應根據(jù)合同辦理)。

4.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制造廠開出的數(shù)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jié)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fā)現(xiàn)商品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不符合合同之規(guī)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fā)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xiàn)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fā)之檢驗證書為依據(jù),提出索賠要求。根據(jù)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fā)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jù)。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xù)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guī)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jīng)協(xié)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shù)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jù),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四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麥??na

第九條?保險

轉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計????????。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經(jīng)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jīng)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金額為?????????。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和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驗證說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guī)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guī)格_________

(2)數(shù)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裝船標記: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fā)票110%保全險及戰(zhàn)爭險。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jīng)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zhí)行的全部或_________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shù)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yè)務,保額為發(fā)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jīng)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shù)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shù)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zhí)钭⒈敬_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買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六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為買方。

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chǎn)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shù)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jīng)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jīng)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chǎn)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七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2.原產(chǎn)國和制造商名稱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于不充分或不適當?shù)陌b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_________。

5.交貨期_________。

6.裝貨港_________。

7.目的港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后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后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fā)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fā)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后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fā)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fā)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shù)和相應發(fā)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shù)量說明書。

(5)1份發(fā)給買方通知發(fā)貨詳情的傳真的復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fā)貨后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復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復印的原產(chǎn)地證明。

(8)文件的數(shù)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于賣方?jīng)]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在fob條款下)

(1)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2)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3)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只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lián)系。當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后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4)如果在買方的船只準時到達裝運港后賣方?jīng)]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么賣方將對空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5)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后,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12.裝船通知

(1)賣方為了以下目的(a、b、c)將于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數(shù)、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范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shù)據(jù)。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c.為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guī)定時,買方將要求采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d.如果賣方?jīng)]有履行上述規(guī)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后,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shù)量、箱數(shù)、發(fā)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于賣方?jīng)]及時通知造成買方?jīng)]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chǎn)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制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guī)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后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制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制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jié)必須作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xiàn)。

(2)當商品到達現(xiàn)場以后,買方將申請_________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并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fā)現(xiàn)有規(guī)格和數(shù)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xiàn)場檢驗之后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有權和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fā)現(xiàn)有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于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18個月內,如果由于該設備由內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賣方對于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jù)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于在生產(chǎn)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fā)生的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fā)生的一切,并在從那以后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xù)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jīng)]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jīng)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shù)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zhí)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其公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后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八

賣 方: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20xx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九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2)數(shù)量 │ (3)單價│(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金%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

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

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

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

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

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

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

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

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

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

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

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

合同號碼:

日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shù)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guī)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 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

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單據(jù),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shù)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jù):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jù)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jù):

a)發(fā)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chǎn)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jù)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jù)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guī)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xié)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zhí)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量雙方應努力執(zhí)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

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 買方: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 電傳: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jù)港口當局的規(guī)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shù)匦姓斁炙?guī)定的有關油輪作業(yè)安全規(guī)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fā)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shù)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shù)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

協(xié)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shù)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時, 對方根據(jù)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

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shù)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shù)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

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shù)量,發(fā)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船作業(yè)開始時間按以下規(guī)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

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 月 日至 月 日:18:00,從 月 日至 月 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yè)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日夜連續(xù)裝貨.

③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yè)時間以內:

(一)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yè)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yè)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fā)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guī)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guī)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shù)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 規(guī)定的基數(shù)(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 afra 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tài),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jīng)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jīng)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xiàn)匯支付.

④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shù)量應根據(jù)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shù)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shù)量的依據(jù).

②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__-59 石油產(chǎn)品試樣法取樣,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jīng)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jù).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 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xié)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fā)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fā)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

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

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xù)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 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xié)定的規(guī)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fā)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

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簽發(fā)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zhí)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zhí)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

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zhí)行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jīng)協(xié)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

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根據(jù)該協(xié)會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一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智庫|專題]。

第二條貨物數(shù)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fa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jù):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fa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年月日年月日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二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chǎn)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chǎn)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guī)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_________________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三

第1條 合同范圍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 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 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chǎn)和銷售合同產(chǎn)品并將合同產(chǎn)品出口到 (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 價 格

2.1 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 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 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 _______為止;

第4條 技術資料

4.1 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 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5.1 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5.2 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 陳述與保證

6.1 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6.2 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6.3 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chǎn)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6.5 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chǎn)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 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 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chǎn)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chǎn)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chǎn)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chǎn)、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chǎn)”),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chǎn)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 保 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 不可抗力

9.1 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 履約保函

10.1 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 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 %)。

10.2 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 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 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 仲 裁

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 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 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四

合同號:

日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金額合計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fā)票110%保全險及戰(zhàn)爭險。 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jīng)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zhí)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shù)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yè)務,保額為發(fā)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jīng)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shù)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shù)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 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zhí)钭⒈敬_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賣方:買方: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五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等

第二條 數(shù)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價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________國的____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jù):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國際進出口貿易買賣合同糾紛篇十六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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