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fā)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qū)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yè)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fā)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fā)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guī)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fā)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guī)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guī)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如發(fā)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guī)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zhí)。如發(fā)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fā)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guī)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guī)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xù)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乙方必須在協議規(guī)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fā)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xù)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fā)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fā)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銀行匯款手續(xù)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guī)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zhí)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本協議所規(guī)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協議雙方執(zhí)行協議發(fā)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yè)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fā)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zhí)行。
9.2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zhí)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yè)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fā)車時間和發(fā)車地點發(fā)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yè)發(fā)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guī)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fā)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guī)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tài)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_計算。、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fā)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三
托運方: ;(簡稱甲方)
委托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托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yè)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fā)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fā)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fā)運;
2、乙方對所發(fā)運的貨品進行跟蹤,并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fā)運情況進行匯總,并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fā)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fā)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并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fā)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fā)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fā)貨人員發(fā)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qū)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fā)貨手續(xù),雙方辦理完發(fā)貨手續(xù)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戶處,發(fā)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并說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fā)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yè)信息或運輸業(yè)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1.協議在執(zhí)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zhí)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四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一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fā)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fā)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fā)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fā)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fā)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五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fā)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fā)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fā)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fā)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賬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fā)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六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第一條 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并經書面記載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并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并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要求及范圍。
第二條 服務范圍
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fā)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為 ,包括:貨物從[鐵路發(fā)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托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范圍發(fā)生變化。
3. 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fā)生后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后作為調整后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托運輸貨物數量發(fā)生變化的,按實際委托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中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的,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后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
3.3.3服務范圍發(fā)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3.4貨物起運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后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 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并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于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為: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貨物的名稱、性質、性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于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后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fā)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后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guī)
第五條 出口貨物的報關報驗
5.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給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發(fā)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全部損失或責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報關報驗單證后,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報關報驗手續(xù)。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報告。
5.3乙方應當在通關后 個工作日內將整理齊全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的原件或復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 貨物的出運
6.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 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fā)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6.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于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文件不齊全、不正確而發(fā)生的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6.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fā)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fā)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yè),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過邊境口岸。
6.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鐵路運單,并在貨物發(fā)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后盡快送達甲方。
6.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信息,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鐵路到站名稱]。
6.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 保險
7.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7.2發(fā)生保險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yè)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8.3發(fā)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8.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yè)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8.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fā)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guī)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8.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guī)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8.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zhàn)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9.4在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fā)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guī)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10.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第6.1條、第6.2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通關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fā)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托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fā)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一般性條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1.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zhí)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zhí)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1.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七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fā)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fā)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fā)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fā)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fā)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八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yè)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fā)車時間和發(fā)車地點發(fā)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yè)發(fā)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guī)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相關單位簽發(fā)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guī)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tài)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fā)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二零零 年月日二零零年月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九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fā)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qū)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yè)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fā)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fā)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guī)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fā)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guī)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guī)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如發(fā)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guī)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zhí)。如發(fā)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fā)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guī)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guī)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xù)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乙方必須在協議規(guī)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fā)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xù)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fā)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fā)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銀行匯款手續(xù)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guī)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zhí)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本協議所規(guī)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協議雙方執(zhí)行協議發(fā)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yè)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fā)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zhí)行。
9.2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zhí)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guī)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手冊;正本提單、發(fā)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jié)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guī)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yè)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fā)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后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fā)票,發(fā)票開據后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于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托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托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托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
為了順利執(zhí)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
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并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復制。
5.盡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yè)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十一
托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收貨人: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guī)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成都市 區(qū) 路(街) 號。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書篇十二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yè)務。
第二條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guī)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yè)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fā)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fā)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fā)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托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fā)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yè)務的全部業(yè)務或其中的部分業(yè)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托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托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托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于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于甲方的此類要求應盡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guī)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