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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一
抵押人:
貸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nèi)的(年/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chǎn)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日內(nèi),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號樓單元戶的合法房產(chǎn)(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字第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chǎn)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jīng)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估價報告編號:字第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nèi)(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chǎn)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xiàn)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nèi)(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xié)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nèi)(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nèi)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jīng)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相關部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
年月日
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二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chǎn)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chǎn)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jù)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chǎn)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chǎn)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chǎn)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chǎn)。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xié)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chǎn)的房地產(chǎn)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三
抵押房:
抵押權人:
甲方同意將其所擁有的房產(chǎn)()用于還款合同之抵押,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nèi)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的一處房產(chǎn)。(面積: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抵押還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協(xié)議)項下乙方向
第三條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chǎn),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抵押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長主協(xié)議項下還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協(xié)議其他條款,應經(jīng)
第七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chǎn):
1、主協(xié)議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約歸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金。
2、甲方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金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協(xié)議甲方按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或者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chǎn)原狀,或提供經(jīng)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chǎn),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總額百分之拾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主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xié)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份以備抵押登記等事宜使用。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四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本金(大寫)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guī)定的帳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nèi),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chǎn)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在財產(chǎn)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唯一受益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nèi),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nèi),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nèi),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nèi),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nèi),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xiàn)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chǎn)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chǎn)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需經(jīng)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協(xié)商補充,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五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產(chǎn)(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jù),乙方所出具的借據(jù)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1、還款方式的選擇:___________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結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償借款后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jù)。
3、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三。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評估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將其名下的位于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的全部價值/剩余價值作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該房屋產(chǎn)權證號為: ,面積: 平方米,房產(chǎn)價值/剩余價值為:__________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數(shù)額為: __________元人民幣。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七條 本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約定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xiàn)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八條 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chǎn)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將處置抵押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條 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份各執(zhí)一份,抵押登記機關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
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六
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jīng)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chǎn)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chǎn)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chǎn)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chǎn)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xiàn)值共計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方根據(jù)抵押率不得超過現(xiàn)值的70%的規(guī)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貸款額度萬元。在這個額度內(nèi),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nèi),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經(jīng)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chǎn)。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x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jīng)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nèi)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chǎn)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在抵押期間,如充當?shù)盅何锏挠袃r證券到期兌現(xiàn),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chǎn)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xù)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chǎn)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xù)保,并將續(xù)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fā)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xié)助。
第九條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jīng)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協(xié)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借款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借貸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jīng)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個人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篇七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抵押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chǎn)作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chǎn)為(詳見抵押財產(chǎn)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共作價(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萬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chǎn)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chǎn)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chǎn)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在抵押期內(nèi)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chǎn)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不準挪用抵押財產(chǎn)。
第四條抵押財產(chǎn)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chǎn);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chǎn)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jīng)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抵押財產(chǎn)不列入破產(chǎn)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chǎn)。
第十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chǎn):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chǎn);
處理抵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chǎn)和財產(chǎn)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提供經(jīng)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chǎn)。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chǎn)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chǎn)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未經(jīng)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chǎn)清單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