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fā)后,可以通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tài)。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心得體會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今日說法觀后心得體會篇一
最近看了《今日說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jié)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后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里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zhí)著的行為而欽佩,為醫(y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fā)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y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yī)院的管理者,就醫(y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y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shù)墓ぷ?,就應有嚴格的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就應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后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就應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此刻每一個工作細節(jié)中。要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再次是一個職責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
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群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狀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職責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y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就應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yǎng)他們的工作職責感。
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許多杯具可能就能夠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后是一個提高工作潛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yè)知識是多么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y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就就應加強專業(yè)知識的學習,能夠集中學習培訓,能夠利用空閑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jù)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職責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杯具就不會發(fā)生了。
今日說法觀后心得體會篇二
今天看了央視一套的今日說法欄目,這是我最愛看的節(jié)目。這個節(jié)目都是些真實案例,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學習到很多法律知識,要懂得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我們從小就學法,保護自己。今天講的是“十面埋伏”,主要講的是xx年春運廣州火車站發(fā)生的事,及在火車上的小偷如何作案,教大家如何防范。
劇情大體上是這樣的,一位趙女士剛到售票廳就被幾個人攔住,說去山東濰坊的票已經(jīng)售完,趙女士看著火車站這么多人,連售票大廳都沒去就相信了他們的話,其中一個男子說他表哥可以買到票,隨后騙子通過一系列的行動,取得趙女士的信任,趙女把行李物品等托付給這幾個人,跟所謂的表哥去拿票的時候,這位表哥又以各種理由支開趙女士,當趙女士回來時發(fā)現(xiàn)行李及物品都不在了,這時警察告訴她被騙了,因為這些人早已經(jīng)被民警所掌握的,作案人員還未走遠,就被警察捉住了,挽回了趙女士的損失。
xx年2月11日一期的《今日說法》講述的是一個神秘紅衣女子的故事。
故事中的紅衣女子名叫王燕,她在外地獨自打拼多年,才終于找到了一份在一家外企當驗貨員的穩(wěn)定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所以會經(jīng)常到外地出差去驗貨。一次,她要到外地出差,在檢票口驗票時卻被檢票員認為手中拿的是假票,檢票員便讓她在一旁等候,可當檢票員再回來找她時,王燕卻不見了蹤影,王燕可疑的行為引起了檢票員的警惕,檢票員便立即通知了鐵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根據(jù)當時的情況進行了了解:原來,當驗票員發(fā)現(xiàn)王燕的票疑似假票后,便讓她到自助售票機處重新購票,可后來卻再也找不到王燕了,經(jīng)過幾番周折,民警在售票處的監(jiān)控中找到了那紅色的身影,最后找到了王燕。王燕對使用假票供認不諱,民警又繼續(xù)對她的家里進行搜查,找出大量假票。原來,王燕利用職務之便,三年多來共向所在公司報銷假票290多張,累計金額達五萬元。民警還根據(jù)王燕提供的線索抓到了制造假幣的犯罪團伙,最后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監(jiān)獄生活。
通過觀看這期的《今日說法》,我深有感觸。片中王燕有穩(wěn)定的收入還不滿足,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歧途,最后丟掉了工作還要在監(jiān)獄反省幾年。這告訴我們,做人就要做一個正直的人、誠實的人,只有腳踏實地,認真工作、學習,你的路才會越走越寬,越走越廣,不應該貪小便宜,這樣你的胃口會越來越大,最后容易跌入犯罪的歧途。我十分憎惡這種社會蛀蟲,總想著不勞而獲,挖社會主義的墻角。我希望我們國家的法律能夠更加健全,更加嚴格,讓那些犯罪分子無處可鉆,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今日說法》節(jié)目主持人講了一個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看到這里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xiàn),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是,我還是認為他的方法欠考慮,因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年輕的生命。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么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
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今日說法觀后心得體會篇三
今日說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從中選了三個案例:
一個內容為:93歲養(yǎng)母含淚離世,生前將養(yǎng)子告上法庭索要贍養(yǎng)費,養(yǎng)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養(yǎng)母收養(yǎng)兒子24年,換不回一聲“媽”。
李阿婆收養(yǎng)成阿福時,阿福還不到一歲,對于這樣一個小生命來說,事實是殘酷的,而他是幸運的?,F(xiàn)實將這個小生命從他生母那帶走,卻又給了他一個同樣愛他甚至更愛他的養(yǎng)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儉用,把兒子養(yǎng)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兒子成人了,結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貴的金戒指給了他……沒想到,最后養(yǎng)子卻因為一句謠言,拋下自己,直到死去。
愛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個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項鏈及4300元現(xiàn)金被盜。租住的賓館拒絕賠償:房客未關窗睡覺,未妥善保管貴重物品。
據(jù)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損失近萬元,這不僅使人一驚??墒窃谶@之前此人的電動車電池曾被偷過,她為什么還要這樣疏忽自己的財產(chǎn)?雖然最終她會得到一些賠償,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讓我們防不勝防,家里、大街上,偷你東西你連試都試不到,有時一塊手機,有時一個錢包,而被偷的人,卻只能自認倒霉。
或許這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消滅的,但我們應該盡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樣疏忽大意。否則,當遇到“梅虹”一樣的遭遇時,你會追悔莫及。
最后一個是:“火車算個啥東西”講的是一名鐵路女職工下班途中被火車撞死,勞動部門認定不是工傷,而唯一的問題卻出在“火車是不是機動車”上。
年邁的老人不辭辛苦為死去的女兒打了六年的官司,這讓人心酸,讓人感動。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終于幫女兒計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隱患卻不得不讓人擔憂。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死于車禍,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經(jīng)意”,有些人是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車開快了一點,或闖了幾秒鐘的紅燈;有些是為了方便,橫穿火車道……而正是這些行為,造成一個又一個的悲劇。
記得聽人說過:一個小女孩在上學的途中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車,不停地追著那輛公交車,可是司機師傅并沒有看見,在一個拐角處,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生命有無或許只是一念這差,我們不應該跟“車”“開玩笑”,畢竟生命不是游戲。
讓我們從《今日說法》案例中吸取教訓吧
資料二:
《今日說法》講了一個與物業(yè)管理有關的案例。一戶業(yè)主在自家陽臺上蓋了一個廚房,物業(yè)公司派人將正在裝修的廚房砸掉,業(yè)主以物業(yè)公司沒有與業(yè)主交涉,便將其廚房砸毀,造成損失為由將物業(yè)公司告上法庭。最終法庭認為物業(yè)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權力,而沒有強行拆毀他人建筑(甚至是違章建筑)的權力,只有司法機關才有權力依法將其拆毀,而物業(yè)公司的做法已經(jīng)超出了自身的權力范圍。因此法庭判決物業(yè)公司敗訴,賠償損失。
信賴的管家。業(yè)主有什么不對,應當與業(yè)主進行溝通交流,對其進行勸說,不能作出沖動的決定。最近有關部門正在審定物業(yè)管理的法規(guī),希望盡快頒發(fā)讓廣大物業(yè)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
資料三:
今天看了《今日說法》對翼城縣縣長、縣委書記武保安賣官案的報道,心情久久難以平靜。武保安利用職務之便大肆賣官,上任僅8個月瘋狂聚斂財富數(shù)百萬。對于影響如此惡劣,情節(jié)如此嚴重的貪官僅僅判處有期徒刑15年(部分來歷不明家產(chǎn)退還,可能期間還會因為“表現(xiàn)良好”減短刑期),似乎太溫柔。相對礦井工人不一定能兌現(xiàn)的一二十萬的死亡賠償,可以看出人命還是有貴賤之分。
今日說法觀后心得體會篇四
今天,我看了今日說法,感受倍深。
主要講了一個鄉(xiāng)下小女孩,今年11歲,到鎮(zhèn)上一家較大的超市投了兩個發(fā)夾,三條糖果,塞進了一兜,出超市時被店員發(fā)現(xiàn)了打算送入公安局,結果怕輕饒了他,便私自將她困在電線桿上,脖子上掛著個手寫的牌子,小偷。被一大群人圍觀,不僅讓小女孩感冒了,還讓小女孩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從而引起了店主于小女孩家長的糾紛。
我覺得,店員這樣做是不對的,小蘭還是未成年人,怎么可以說捆她就可能他呢?再怎么樣,把他交給公安局,讓公安局教育一下他不就好了么?何必要這樣教育他啊!
小蘭他還是個未成年的小女孩,偷了點東西,不用這么大題小做吧?傷害小蘭,不可以想要這樣而讓那些想要偷東西的人望而生畏,他們還小,也許,小蘭還不知在哪里付錢呢!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祖國的未來,萬一遇到此事可以和藹可親的說:“小朋友,你想要的話,我可以給你,可是不要偷拿哦!”相信那個小朋友都會紅著臉,放下東西走人,或者是交錢,也相信他們不會再犯啦!如果把他綁在電桿上示眾,那小女孩會多么無地自容,多么難受啊,同學要是知道他是個小偷,他個小女孩會多么難受呀,他要怎么面對老師和同學呀!這些都談不上的話,和談好好學習,為國家做貢獻呢!
那些店員們,你們說,難道不是嗎?
今日說法觀后心得體會篇五
《今日說法》這個節(jié)目我從7歲開始就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xx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繼續(xù)往下看。
多么無私的老師?。∷詫挻蟮男貞寻萘诉@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愿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心得體會篇六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說法——寶貝回家》?!督袢照f法》這是個法制節(jié)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于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于,經(jīng)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鑒定,xxx終于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xxx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xxx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不懂?根據(jù)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guī)定,誘拐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jiān)護人。誘拐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誘拐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