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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1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2-12-26 15:53:59
2022年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13篇)
時間:2022-12-26 15:53:59     小編:zdfb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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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版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

編號:?????????????????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yè)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合同特別條款所列各方當事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借??款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見本合同第15.1條。

1.2借款用途:見本合同第15.2條。

1.3借款期限:見本合同第15.3條。

1.4借款利率:見本合同第15.4條。

1.4.1?借款利率以貸款發(fā)放時適用的貸款人掛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檔次利率確定,據(jù)此確定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并按下列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貸款發(fā)放后遇貸款人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按15.4.2條處理。

1.5?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基礎上為借款人執(zhí)行優(yōu)惠利率,亦有權根據(jù)情況調整上述優(yōu)惠利率的執(zhí)行期間,有權調減或取消利率優(yōu)惠幅度。

1.6?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jù)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3?借款人按照貸款人關于支付管理的規(guī)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4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xù)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xù)有效。

2.5?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xiàn)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銷的申請并委托貸款人將借款通過借款人賬戶直接劃入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賬戶。

3.1.2?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已明確交易對象,雙方應在本合同第16.1條中約定相關支付信息,同時借款人向貸款人遞交交易證明材料,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借款。

3.1.3?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第16.1條約定的期限內(nèi),待支付對象確定后填寫《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托書》,并向貸款人遞交相關交易證明,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借款。

3.1.4?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請存在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fā)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資金支付失敗或支付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手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1.5?借款人承諾: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jù)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

3.2?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將借款劃入第16.2條約定的結算賬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3.3?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規(guī)定調整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提款回轉

3.4.1?因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jù)的、與用款相應的商務合同不能全部實際履行、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等非貸款人原因,導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為相關交易實際支付款項的或者發(fā)生交易款項回轉的,借款人應當向貸款人歸還相應的貸款資金。

3.4.2?借款人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貸款人有權收回未按約定支付的貸款資金。

3.4.3?貸款資金按照本條約定歸還至貸款人前,按第1.4條約定計息、結息。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結息周期、結息日、還款周期、還款賬戶等見本合同第十七條。

4.2?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第17.2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內(nèi)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nèi)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jīng)貸款人同意。

4.3?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4?借款人的還款,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按以下順序清償:

4.4.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shù)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4.4.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4.5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shù)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用于清償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補償金,比例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將貸款用于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自主支付賬戶若為借款人簽約借記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賬戶或購買基金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使用的卡。

6.2?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j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保留用途證明材料。

6.3?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貸款用途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有權隨時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約定向借款人計收相應罰息。

6.4?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5?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6?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7?借款人同意接收貸款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渠道發(fā)送的與貸款相關的信息服務及相關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機、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等變更、暫停、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以免貸款信息泄露。若未來貸款人決定對信息服務收取費用,雙方將另行商定。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xiàn)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7.2?借款人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7.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5?貸款人在辦理本合同項下相關業(yè)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jù)需要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tǒng)或其他數(shù)據(jù)信息系統(tǒng)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tǒng)或其他數(shù)據(jù)信息系統(tǒng)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yè)務信息。

7.6?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擔??保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見本合同第19.1條。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保證、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8.1.2?擔保人承諾已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貸款人已經(jīng)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全部或部分債權。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動的,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xié)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a.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b.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c.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e.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f.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h.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1.7?擔保人為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保證,且擔保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颍少J款人確定。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擔保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8.1.8擔保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物為一個或數(shù)個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颍少J款人確定。

8.1.9?擔保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并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8.1.10?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擔保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擔保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第19.2條。

8.2.2擔保物暫作價見本合同第19.3條。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財產(chǎn)或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承諾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a.如果貸款人要求,擔保人應對擔保物辦理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于貸款金額,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jù)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b.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c.擔保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xié)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shù)臋嗬?/p>

d.擔保物發(fā)生保險事故,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shù)膿!?/p>

8.2.7擔保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xié)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xié)議的,保證人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xié)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劃收的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8.3.4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保證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證人之日起計算。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抵押人應當予以配合。

8.4.4?關于抵押房屋拆遷的特別約定

a.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屋發(fā)生拆遷、征收或類似情形(以下統(tǒng)稱“拆遷”),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10日內(nèi)通知貸款人。

b.若拆遷采用產(chǎn)權調換補償形式,借款人、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協(xié)商提前清償債務,或以拆遷調換的房屋繼續(xù)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配合貸款人為調換房屋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應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c.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yōu)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

d.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條承諾或約定的,應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具體比例見本合同第20.4條,同時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擔保責任。

8.4.5抵押物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需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8.5?動產(chǎn)質押

8.5.1出質人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xù)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5.4質物價值發(fā)生了減損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擔保的,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nèi)履行。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xù),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人聲明并保證:出質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jiān)管、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xiàn)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持續(xù)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xiàn)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xiàn)或者提貨變現(xiàn),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xiàn)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xiàn)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1條。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2條。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nèi)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nèi)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nèi)按合同約定借款執(zhí)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計算,比例見本合同第20.3條;給貸款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a.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b.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jīng)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c.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xù),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d.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e.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f.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擔保權的行為。

其??他?

第十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a.訴訟。由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b.仲裁。提交各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lián)D芰γ黠@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xiàn)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關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涉及業(yè)務術語的,各方同意依照貸款人有關業(yè)務規(guī)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12.6?本合同項下《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四條。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shù)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數(shù)見本合同第二十五條。?

第二部分?特別條款

特別條款用于確定前述通用條款的相關內(nèi)容,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

第十四條?立約人信息

立約人個人姓名或單位全稱??

貸款人(債權人)??

借款人(債務人)??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第十五條??借款

15.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5.2?借款用途:????????????????????????。

15.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5.4?借款利率。

15.4.1執(zhí)行月利率為??????????‰。

15.4.2貸款發(fā)放后如遇貸款人利率調整的,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執(zhí)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新的借款利率執(zhí)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b.在貸款期限內(nèi)不調整。

c.其他???????????????????????????????????。

第十六條??借款提取方式

16.1?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戶名(姓名)收款賬號開戶行金額用途??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內(nèi)向貸款人申請資金支付。

16.2?自主支付賬戶信息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戶??名???????????賬號/卡號???????????????????????????????????????),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十七條?還款

17.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a.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分期還款的,按□季/□每????個月還款,還款日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種方式還款,計算公式如下:

(1)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款額=?

(2)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歸還本金額)×期利率

d.其他還款方式:

17.2借款人還款賬戶為以下第?????項所列賬戶:

a.同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賬戶。

b.其他賬戶戶名??????????賬號/卡號:???????????????????????????????????。

第十八條??提前還款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十九條??借款擔保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

19.2?擔保人同意以??????????????????????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擔保物時的估價依據(jù),不對貸款人行使擔保權構成任何限制,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20.1?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

20.2對違約使用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

20.3對擔保人的違約行為,?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大寫)收取違約金。

20.4對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行為,?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按以下第???????????種方式執(zhí)行。

a.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仲裁。仲裁機構全稱:?????????????????????????????????????????????。

第二十二條??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jù)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二十三條??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擔保人聲明:貸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nèi)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jīng)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貸款人(蓋章“公章或信貸業(yè)務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

身份證件號碼:

送達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手印):????????????????擔保人(簽字、手?。??????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手印):????????????????擔保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p>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手?。????????????????擔保人(簽字、手?。??????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p>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法人擔保人???????????????????????????法人擔保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公章:????????????????????????????????公章: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地點:??????????????????????????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二

借款人(全稱) ? ??

貸款人(全稱): ? ? ?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以下內(nèi)容貸款。

1、借款種類:中長期其他貸款。

2、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4、借款與還款期限:自20__年04月01日起至20__年04月01日止。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 ? ? 款還 ? ? 款 ??

年月日金額(萬元)年月日金額(萬元) ??

20__040120020__0401200 ??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7.3012‰,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期滿一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季(季/月)結息,結息同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一般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判。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jù)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3、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財轉讓、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chǎn)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xiàn)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款人發(fā)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chǎn)、歇業(yè)、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chǎn)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間內(nèi),貸款人為他人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chǎn)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chǎn)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款人期間借款人發(fā)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jīng)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xiàn)停產(chǎn)、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破產(chǎn)以及經(jīng)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的天數(shù)付給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逾期貸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以發(fā)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jù)人民銀行利率規(guī)定,在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70%計收罰息。

5、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執(zhí)行利率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懂得任一擔保違反擔保合用約定義務.經(jīng)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成當承擔貸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質押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臺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解釋,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 ? ? ? ? ? ? ? ? ? ? ? ?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 ? ? ? ? ? ? ? ? ? ? ? ? ?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20__年4月1日

簽約地點:聯(lián)社放貸大廳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三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nóng)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經(jīng)各方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guī)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采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托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愿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 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權牽頭社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jù)“自愿認貸,協(xié)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 .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nèi),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jù)為準。

3.5 借據(j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guī)定按調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fā)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fā)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jù)發(fā)放貸款。

5.3 貸款發(fā)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fā)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yè)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并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chǎn)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fā)生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撤銷時,應于事件發(fā)生后5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nèi)將回執(zhí)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chǎn)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xiàn)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并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fā)生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破產(chǎn)、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xiàn)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chǎn)、經(jīng)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xù)擔保的書面意見,經(jīng)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合同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合同前,本借款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 提前還款

9.1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jīng)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經(jīng)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9.3 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 保證人 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農(nóng)信社貸保字( )第___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牽頭社認為發(fā)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 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帳戶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xiàn)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并處。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3日內(nèi)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 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chǎn)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監(jiān)督的;

11.8.3 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chǎn)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財產(chǎn)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chǎn)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 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xiàn)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 發(fā)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fā)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 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xiàn)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 費用

12.1 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 社團貸款所發(fā)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 根據(jù)貸款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 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xù);

13.3 對審定同意發(fā)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fā)放和收回情況;

13.4 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戶,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 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 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并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 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 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 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和社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3.11 辦理成員社委托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 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 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yè)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 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為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4.4 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 社團會議

15.1 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 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 社團會議根據(jù)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 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并由牽頭社負責采取措施;

15.5 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 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于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16.4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jīng)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 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xié)調處理。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8.1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xié)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簽訂后,牽頭社按照管理規(guī)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并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nóng)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備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nóng)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四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xié)商,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如下內(nèi)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間: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元(大寫)。

5、利率為月息‰。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jiān)督;

5、對外提供擔?;蛘咦陨斫?jīng)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jiān)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蛘咦陨斫?jīng)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nèi),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fā)生3日內(nèi)向貸款人報告,并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chǎn)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yōu)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chǎn)、經(jīng)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guī)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nèi),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nèi)容以借款借據(jù)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jù)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貸款人及借款人協(xié)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后的合同繼續(xù)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天內(nèi)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50%計收利息;

2、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擠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100%計收利息;

3、未按合同約定清償借款利息的,貸款人對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別按照合同約定利率、逾期貸款利率及擠占挪用利率計收復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級;

6、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新聞媒體公布借款人未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事實并督促其還款。

第十條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時,按照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違反規(guī)定向借款人收取費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貸款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時,抵押人對上述措施所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受償不足部分,貸款人繼續(xù)向借款人追償,抵押人對優(yōu)先受償不足部分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貸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從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登記手續(xù)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負責辦理,貸款人不承擔因此所支出的評估、登記等一切稅費。

第十五條本合同抵押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如因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點均在貸款人住所地。

特別說明:貸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并對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經(jīng)認可貸款人的解答,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五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yè)已審查批準,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二期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三期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歸還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shù)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shù)臋嗬?,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于經(jīng)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chǎn),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chǎn)時,除了按國家規(guī)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yōu)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jīng)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jīng)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jīng)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六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以下內(nèi)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中長期其他貸款。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資金周轉。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7.3012‰,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期滿一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季(季/月)結息,結息同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一般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判。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jù)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3、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財轉讓、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chǎn)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xiàn)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款人發(fā)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chǎn)、歇業(yè)、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chǎn)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間內(nèi),貸款人為他人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chǎn)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chǎn)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款人期間借款人發(fā)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jīng)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xiàn)停產(chǎn)、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破產(chǎn)以及經(jīng)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的天數(shù)付給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逾期貸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以發(fā)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jù)人民銀行利率規(guī)定,在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70%計收罰息。

5、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執(zhí)行利率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懂得任一擔保違反擔保合用約定義務.經(jīng)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成當承擔貸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質押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臺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解釋,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廳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七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貸款。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主要借款內(nèi)容

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_______年________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xù),在___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 額

年 月 日 金 額

在本合同期限內(nèi),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nèi)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nóng)業(yè)發(fā)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guī)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tǒng)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lián)營等改變經(jīng)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chǎn)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fā)現(xiàn)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

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3.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借款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xié)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xié)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規(guī)定辦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___________公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 章

貸 款 人

貸款人____________公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八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jù)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 .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 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無須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___( 月、季或年 )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貨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2、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3、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jiān)督;4、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和其他合理費用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 貸款人承諾:1、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3、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七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xié)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xiàn)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 含展期 ),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jīng)貸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按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經(jīng)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shù)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chǎn)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jīng)營不善而停產(chǎn)歇業(yè)的;

(10)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jīng)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jīng)營范圍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fā)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被吊銷( 撤銷 )營業(yè)執(zhí)照的

(14)發(fā)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 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fā)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及有關信息系統(tǒng)上錄入( 查詢、披露 )借款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借款借據(jù)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fā)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貨款人

貸款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九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_地址: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yè)已審查批準,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底前元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底前元

第三期________年____月___底前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歸還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shù)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shù)臋嗬?,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約定條款

由于經(jīng)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chǎn),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chǎn)時,除了按國家規(guī)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yōu)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jīng)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jīng)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jīng)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十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jù)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無須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____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貨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jiān)督;

4、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和其他合理費用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貸款人承諾:

1、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3、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七條貸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xié)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xiàn)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jīng)貸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按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經(jīng)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shù)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chǎn)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jīng)營不善而停產(chǎn)歇業(yè)的;

(10)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jīng)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jīng)營范圍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fā)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

(14)發(fā)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九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fā)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及有關信息系統(tǒng)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借款借據(jù)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fā)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十一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以下內(nèi)容貸款。

1、借款種類:中長期其他貸款。

2、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4、借款與還款期限:自20__年04月01日起至20__年04月01日止。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7.3012‰,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期滿一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季(季/月)結息,結息同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一般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判。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jù)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第三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四條?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3、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財轉讓、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chǎn)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xiàn)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款人發(fā)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chǎn)、歇業(yè)、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chǎn)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間內(nèi),貸款人為他人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chǎn)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chǎn)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款人期間借款人發(fā)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jīng)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xiàn)停產(chǎn)、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破產(chǎn)以及經(jīng)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的天數(shù)付給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逾期貸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以發(fā)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jù)人民銀行利率規(guī)定,在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70%計收罰息。

5、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執(zhí)行利率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懂得任一擔保違反擔保合用約定義務.經(jīng)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成當承擔貸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質押?,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臺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解釋,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十二

20__最新信用聯(lián)社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nóng)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經(jīng)各方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guī)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采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托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愿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信用社。

1.4“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金額。

1.5“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

1.6“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賬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權牽頭社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賬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根據(jù)“自愿認貸,協(xié)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nèi),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jù)為準。

3.5借據(j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

4.2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guī)定按調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貸款發(fā)放

5.1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fā)放貸款。

5.2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jù)發(fā)放貸款。

5.3貸款發(fā)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賬戶。

5.4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fā)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yè)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

6.5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并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chǎn)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發(fā)生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撤銷時,應于事件發(fā)生后5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nèi)將回執(zhí)寄出;

6.9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chǎn)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xiàn)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并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如發(fā)生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破產(chǎn)、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對借款人逃避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xiàn)公告催收;

7.4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chǎn)、經(jīng)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八條還款

8.1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xù)擔保的書面意見,經(jīng)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合同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合同前,本借款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8.3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提前還款

9.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jīng)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借款人經(jīng)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9.3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保證人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農(nóng)信社貸保字第___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牽頭社認為發(fā)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賬戶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xiàn)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并處。

11.8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3日內(nèi)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chǎn)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監(jiān)督的;

11.8.3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chǎn)重要部分的;

11.8.4其財產(chǎn)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chǎn)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xiàn)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發(fā)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fā)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xiàn)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費用

12.1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社團貸款所發(fā)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根據(jù)貸款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xù);

13.3對審定同意發(fā)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fā)放和收回情況;

13.4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戶,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并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和社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3.11辦理成員社委托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yè)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為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4.4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社團會議

15.1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社團會議根據(jù)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并由牽頭社負責采取措施;

15.5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于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16.4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jīng)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17.1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xié)調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事項

18.1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xié)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簽訂后,牽頭社按照管理規(guī)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并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nóng)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備案。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nóng)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信用社借款合同印花稅篇十三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充分協(xié)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nèi)(月)利率為_________(大寫)即(小寫)_________%。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chǎn)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日內(nèi),足額向借款方發(fā)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的合法房產(chǎn)(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chǎn)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chǎn)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jīng)評估公司評估,并經(jīng)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chǎn)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jīng)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nèi)(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xié)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fā)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nèi)(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lián)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nèi)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份,(部門或單位)留存份。

出借方(簽字):_________借款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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