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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游安全協(xié)議書范本篇一
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xié)議內(nèi)容。
一、本次青島自駕游是一個非注冊、非經(jīng)營性的組織,沒有任何人員是專職工作人員?;顒拥陌l(fā)起、聯(lián)系、組織都是熱心車友的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shù)姆铡J菂⑴c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于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xiàn)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顒拥难s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jīng)濟責任;
二、自駕游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旅游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chǎn)的傷害和損失。
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fā)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己負責賠償,不牽扯參與活動邀約者和其他人員;
三、自駕游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自駕游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于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chǎn)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五、所有自駕游活動的參與者應發(fā)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盡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
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jù);
六、自駕游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
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周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jiān)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如在活動中發(fā)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代他(她)人報名或簽協(xié)議者,被代報名或被代簽字者參加活動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代簽字人或監(jiān)護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七、所有參與者對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愿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xié)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八、所有參加活動者在出發(fā)前簽定本協(xié)議確認,從雙鴨山出發(fā)時 年 月 日早上 生效至活動結束時 (車隊到達雙鴨山)本協(xié)議終止。
九、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1、自愿參加自發(fā)組織的活動,自愿拼(搭)乘駕車人車輛、委托駕車人幫助自己完成活動過程;
2、車輛行駛過程中,不得干擾駕車人駕駛車輛并有義務提請駕車人不得酒后駕車或身體不適時駕車;
3、自愿分攤活動中產(chǎn)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chǎn)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協(xié)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xiàn)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6、若在自駕游過程中,發(fā)生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除從第三方或保險公司取得的賠償外,搭車人放棄對駕車人的賠償請求,并配合駕車人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進行索償;
7、在該協(xié)議上簽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實姓名。
十、糾紛解決
駕車人與拼(搭)車人發(fā)生爭議應及時告知自發(fā)邀約活動的邀約者,由邀約者進行協(xié)調。
本次活動的時間為 年 月 日至本次活動截止(車隊到達雙鴨山)
同意以上全部內(nèi)容才能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本次活動
自駕游安全協(xié)議書范本篇二
為了豐富廣大車友假期娛樂生活,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辦“連南連州”自駕游活動。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xié)議內(nèi)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xié)議內(nèi)容。
(一) 此次自駕游屬于自發(fā)性非贏利制游覽活動,,活動的發(fā)起、聯(lián)系、組織都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shù)姆?。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于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xiàn)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顒拥慕M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jīng)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與者活動前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對活動的影響(包括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承諾因自身身體狀況,或因車輛及其他個人所有的裝備而產(chǎn)生的風險與責任,需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五)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組織方委派工作人員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領隊有權視具體情況改變活動行程計劃,也有義務協(xié)助為參與者解決活動中的問題,但并不承擔參與者財產(chǎn)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六)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七)活動期間,參與者應發(fā)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也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jù)。參與者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除主觀故意過失外,組織方及同行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jiān)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xié)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jiān)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九)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十)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領隊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危險燈示警。
5. 油箱過半,應向領路頭車發(fā)出加油需求。要求統(tǒng)一加油,減少加油次數(shù)。
6.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xù)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xù)前進。
7.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xù)旅程。
(十一)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fā)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jié)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二)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三)本協(xié)議為集體協(xié)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xié)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xié)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xié)議內(nèi)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參加本次活動。
參加活動者簽名:
年 月 日
自駕游安全協(xié)議書范本篇三
范本一
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xié)議內(nèi)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xié)議內(nèi)容。
(一)此次自駕游活動的發(fā)起、聯(lián)系、組織都是鄭州日產(chǎn)汽車有限公司甘肅車主俱樂部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shù)姆?。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一但出現(xiàn)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jīng)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jiān)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xié)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jiān)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xù)旅程。
(八)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fā)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九)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本協(xié)議為集體協(xié)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xié)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xié)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xié)議內(nèi)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
參加活動者簽名:
年月日
范本二
主辦、組織方:
領隊:
活動時間:20xx年*月*日
本次出行完全是自愿性參加活動,如出現(xiàn)事故組織方應積極主動的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法律責任。
(一)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顒悠陂g,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二)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jiān)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xié)議。
(三)參與者因活動前存在個人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疾病),而產(chǎn)生的風險與責任,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zhàn)爭、暴亂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四)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并簽署書面離隊協(xié)議,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自駕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組織方為在活動前兩個工作日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者購買旅游保險,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購買保險。如在活動中發(fā)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方有義務協(xié)助其處理保險公司賠付事宜,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導航車(頭車)及落后于(尾車)。
2、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導航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3、活動出發(fā)前車輛應加滿油,活動過程中油量消耗過半時,應向導航車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許可后車隊統(tǒng)一加油。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導航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雙燈示警。
5、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xù)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xù)前進。
6、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導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xù)旅程。
(九)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作相應處罰):
1、本次活動對講機頻率為002,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fā)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jié)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參與者毆斗、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車輛,或在活動期間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將自己置于危險境地,或自傷自殘、自殺、自殺未遂、自損等,因本人實施故意行為而產(chǎn)生的風險與責任,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十一)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zhàn)爭、暴亂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十二)本協(xié)議為集體協(xié)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xié)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xié)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到組織方集中回收對講機時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以上協(xié)議內(nèi)容!
參與者簽名:
日期: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