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膚淺的、表面的感性認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統(tǒng)的、本質的理性認識上來,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總結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人今后的總結范文,歡迎閱讀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模擬法庭實踐思想總結篇一
1、在選擇模擬的案例 職場風波 后,我們小組成員進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擬法庭中 我擔任原告孫某。
2、模擬法庭的組織。 (1)審判組:制作以下材料:審判流程圖、案由、案件爭議焦點、開庭通知、判決書、 送達回證、庭審筆錄等。 (2)當事人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訴狀、證據目錄以及證據材料,被告的答辯 狀、證據、辯論詞等。 在模擬法庭中,作為原告的我,請 a 公司的同事為自己作證,證明自己已遭到了被 a 公司辭退這樣的懲罰,而 a 公司在自己被辭退之后還四處散播自己違背職業(yè)道德這件事, 對自己的名譽權造成不良影響,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劉某則請 c 公司的老 板為自己做證,證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孫某的行為,是出于為同行業(yè)著想, 而且所講的也是事實,并非侵犯了孫某的名譽權。 (3)代理組:制作委托書、閱卷記錄、會見當事人(原告、被告)筆錄、調查材料、 承辦人提出辯護或代理意見書、集體討論記錄、出庭通知書、代理詞、辦案小結等。
3、收集案件的證據,熟悉審判程序及規(guī)則,設計辯論方案,制作法律文書。 在楊海艷老師的耐心指導下, 我們知道要想做好模擬法庭, 首先就要學會撰寫各種法律 文書,于是我們就開始在網上查閱大量案件事實和各種資料,撰寫各自的法律文書。
4、進行排練。 我們通過排練來檢驗準備的情況, 發(fā)現(xiàn)有疏漏、 不足的地方, 我們及時加以補充、 修改、 糾正,為 開庭審理 作好了充分的準備。
5、準備庭審服裝、道具,熟悉模擬法庭儀器設備。 為了使整個模擬現(xiàn)場更具莊嚴的氣氛, 更體現(xiàn)真實感, 我們小組的合議庭和代理組都統(tǒng) 一著黑色服裝,并制作了模擬庭審的道具,如 法槌 證據文件 等。
我們主要按下面的步驟進行:
1、訴訟參與人入場,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
2、審判人員入場,審判長宣布開庭。
3、法庭調查。
4、起訴與答辯: (1)原告方宣讀起訴書; (2)被告方宣讀答辯狀。
5、法庭調查取證: (1)原告方舉證; (2)被告方舉證; (3)原、被告雙方進行質證。
6、案件事實交叉提問。
7、案件爭議焦點的歸納。
8、法庭辯論: (1)原告方發(fā)言; (2)被告方發(fā)言;
在這個階段,我們小組成員的情緒表演控制得很好,在模擬庭審上進行激烈的辯論。被 告與原告的激動、憤怒,合議庭成員的冷靜嚴謹,律師的有條不紊,這些都使模擬現(xiàn)場更具 氣氛和真實感。 雖然這只是模擬的案例, 但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 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9、進行休庭評議、宣判,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或申訴有關注意事項。 在最后階段,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 101 條、第 120 條, 《民法通則適用意見》第 140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 26 條、第 36 條的規(guī)定,對案例作出宣判: ①被告停止侵害,恢復原告名譽; ②消除影響、被告公開登報賠禮道歉; ③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 2 萬元,誤工費 5000 元,并承擔訴訟的所有費用。案件受理費 500,其他訴訟費用 100,共計人民幣 25600,自次判決之日起于一年內付清。 宣判結束后退庭,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 10、庭審結束后老師點評。 在每個小組模擬完之后,老師都會進行評價,點評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處。我們小組 在老師的點評下,發(fā)現(xiàn)我們小組存在著一些缺陷。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小組成員 對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jié)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jié)或者氣氛不夠好。
(2)庭審調查過程中沒有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
(3)在法庭宣判前沒有做出陳述。 (4)我 們案例的宣判結果是錯誤的, 正確的宣判結果是劉某并沒有侵犯到孫某的名譽權, 因為劉某向同行業(yè)所陳述的事情是事實,并非主觀刻意扭曲,并不符合侵犯名譽權的特征。
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到模擬法庭課堂中,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受益匪 淺。 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 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 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的審判操作過程后,我比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 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 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 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其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 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的氣氛告訴了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同 時,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 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 那是 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 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 讓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 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最后,大家共同的努力讓我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 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 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是 那么重要。
總之,在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中,我將課本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庭審中,還進一步加深對 課本知識的理解,鍛煉了語言運用能力、表達能力,使原本復雜抽象的課本內容變得生動有 趣,使我對法律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體悟。提高了法律素養(yǎng),對今后的學習有很大的幫助 作用。
模擬法庭實踐思想總結篇二
按照xx大學法學專業(yè)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yè)三年以來的學習情況,20xx年5月19日,xx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huán)節(jié)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貞洰斕斓耐忂^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shù)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xiàn)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wěn)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huán)節(jié),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huán)節(jié)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yè)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wěn)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xiàn)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乇苤贫冉⒌囊饬x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fā)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fā)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jié)),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fā)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fā)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fā)現(xiàn)。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shù)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guī)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wèi)過當?shù)?、緊急避險過當?shù)摹⒚{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jié),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jié)。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yè)。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fā),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實踐思想總結篇三
按照x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yè),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y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zhí)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發(fā)生特定分配的現(xiàn)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guī)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fā)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zhèn)尾幻鲿r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shù)碾y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lián)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qū)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lián)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xiàn)舉證責任轉換的現(xiàn)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guī)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guī)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guī)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yè)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y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lián)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fā),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guī)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