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涉外購銷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xié)同,乙方同意為甲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項目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為保證甲方項目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xié)作,認真執(zhí)行合同。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_________(時間)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_________。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xù),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xù)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_________(時間)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
5.如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代表商定后實施。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_________%。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狀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_________%。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_________小時。
2.每周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_________(是/否)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jié)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支付日期為_________。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餐飲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質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項目所在國的法定節(jié)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_________個月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的至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與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代表商定??庀畈鉤揮ι儆?$$$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_________原因,工作滿_________(時間),經雙方代表協(xié)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6.乙方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jié)、假日和本國節(jié)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合同全部工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fā)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yī)療費用,如發(fā)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金。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y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fā)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fā)給基本工資的_________%;超過90天者則不發(fā)工資。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fā)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y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y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yī)生_________名,護士_________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yī)務人員,由雙方代表研究決定。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_________。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_________%美元與_________%的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_________(時間)支付。
3.乙方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日10日前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4._________(幣種)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代表協(xié)商解決。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_________。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wèi)生設備,家具和臥具等物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xié)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工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y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xù)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y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4.在合同期間內,乙方人員因工傷致殘或死亡,甲方同意:
(1)處理事故、工傷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負擔所產生的費用;
(3)按_________(甲方國名)現行的工人補償法向死者傷殘者支付撫恤金或補償費。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使工作不能繼續(xù)進行,甲方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fā)生后_________(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詳細資料,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3.如遇上述情況時,甲、乙雙方人員均不撤退,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1.在執(zhí)行合同中,如雙方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無效,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1.乙方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fā)生的費用。
2.乙方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fā)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協(xié)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保密期限為:_________。
3.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合同雙方應當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甲方出現以下情形時構成違約:_________。
3.乙方出現以下情形時構成違約:_________。
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2.雙方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均不存在異議。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涉外購銷合同篇二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xù),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xù)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yè)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guī)定負擔其手續(xù)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yī)院的醫(y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y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guī)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fā)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guī)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zhí)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zhí)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y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yè)。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guī)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xié)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xié)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xié)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fā)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xié)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xié)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xié)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涉外購銷合同篇三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xié)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雇傭,甲方應在終止雇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1.乙方應按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xù),并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等必要手續(xù),并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xù),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fā)照日期和單位﹑出發(fā)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xù),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1.人員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yī)師,會計師
涉外購銷合同篇四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臺(套)設備及其性能規(guī)格資料、輔助設備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設備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設備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于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guī)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設備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歷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設備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后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設備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償還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公歷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后,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設備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設備安裝調試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調試、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附加設備
在執(zhí)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如發(fā)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設備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范圍之內。
第十條保 險
設備進口后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fā)生移轉后,如發(fā)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十一條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項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涉外購銷合同篇五
方同意買賣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 地: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
6.包 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 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 )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 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3.裝船時間:當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裝船。
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立方噸。
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
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涉外購銷合同篇六
在適用中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固定價格作價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當事人均不能變更合同的價格。
采用固定價格作價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關于固定價格的約定是否違反了法律對不可抗力和情事變更原則的規(guī)定?也就是說,采用固定價格作價的買賣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原則的法律規(guī)定變更合同價格?本文將對此進行探析。此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涉外貨物買賣合同所適用的法律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既可約定適用中國法律,也可約定適用其他國家的法律。本文討論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以適用中國法律為前提。
關于不可抗力的含義,各國解釋不盡一致。我國法律認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解釋,是指非當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沒有理由預期其在訂立合同時所能考慮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障礙。據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發(fā)生的,不是由于當事人一方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對其發(fā)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情事變更原則又稱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在合同訂立后,發(fā)生了當事人訂約時不能預見的情況,導致訂立合同的基礎動搖或喪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義或者履行合同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重大失衡,繼續(xù)維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誠實信用原則(顯失公平)時,應當允許當事人終止或變更合同的一種合同法律制度。情事變更原則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具體運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變更所產生的不公平后果。該原則已經成為當代債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則之一。
由于情事變更原則賦予法院自由裁量權,為了防止法官濫用情事變更,各國法律對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規(guī)定了嚴格的條件。第一,必須有情事變更的客觀事實。這種客觀事實是指合同訂立時作為該合同賴以成立的基礎的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異常變動。該變動既可以是經濟情況的變化,也可以是非經濟事實的變化,如國家經濟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貨幣嚴重貶值、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第二,情事變更必須發(fā)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終止前。第三,情事變更是訂約時當事人不可預見的。這使它區(qū)別于正常的商業(yè)風險(如當事人在訂約時應當遇見到的價格在合理幅度內的漲或跌)。第四,情事變更事實的出現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如國家經濟政策的調整、全球性或區(qū)域性的經濟危機或金融動蕩等。第五,因情事變更使原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不可抗力已構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變更發(fā)生后,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繼續(xù)按原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將會對當事人顯失公平,從而會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這是它區(qū)別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標準之一。如價格暴漲或暴跌(變動幅度是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無法遇見到的)只是動搖了合同所依賴的基礎,合同仍能夠繼續(xù)履行,只不過是履行代價過高。因此,價格發(fā)生劇烈變動(暴漲或暴跌)并非不可抗力,而屬情勢變更。第六,當事人要援用情事變更原則救濟自身利益,主張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請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見,情事變更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各國對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規(guī)定均為強制性,當事人不能以約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適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約責任,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導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約不能或不能按時履約,當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并且變更合同也僅限于遲延履行或變更交貨數量,而不會涉及變更價格問題。所以當采用固定作價時,如果買賣雙方在訂約后遭遇了不可抗力,當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理由請求變更合同價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遲延履行或變更交貨數量。即固定價格的約定并不違反法律對不可抗力的規(guī)定。
1.我國法律對情事變更原則的規(guī)定。
(1)國內法的規(guī)定。我國雖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現了關于情事變更原則的內容,但是在現行國內法中一直沒有形成明確的法律規(guī)范。在學者們努力呼吁下,1993年開始制定的統(tǒng)一合同法草案中規(guī)定了情事變更原則。但是因為諸多原因在最后通過合同法時卻刪掉了此項原則。造成了情事變更原則在我國國內法中的缺位。在我國社會生活中存在著的大量的情事變更問題,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對現行《合同法》進行擴張性司法解釋,以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事實上,目前我國國內合同糾紛審理過程中對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都會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
①我國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79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不履行義務,不負責任,如果他能證明此種不履行義務,是由于某種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礙,而且對于這種障礙,沒有理由預期他在訂立合同時能考慮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遍L期以來,我國理論界許多人認為此規(guī)定是對情事變更原則的規(guī)定。但也有許多學者認為此規(guī)定是對不可抗力的規(guī)定。筆者同意后一種觀點,因為“沒有理由預期他在訂立合同時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規(guī)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這正是情事變更區(qū)別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標準之一。因此,《公約》第79條應屬于不可抗力違約免責制度,并不是情事變更原則的依據。
②1994年由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編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訂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第6.2.1條~6.2.3條規(guī)定了艱難條款。根據《通則》第6.2.1條~6.2.3條的規(guī)定,如果履約使一方當事人變得負擔加重,在艱難情形下該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艱難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當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當事人所獲履約價值減少,而發(fā)生了根本改變合同雙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該事件在訂立合同后發(fā)生或為不利一方當事人所知;在訂立合同時,不利一方當事人沒有理由考慮到該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當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風險不由不利一方當事人承擔??梢姡锻▌t》所規(guī)定的艱難條款是情事變更原則在私法領域內的國際法淵源。
2.《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適用
(1)我國是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成員國,派員參與了《通則》的起草,并已批準加入《通則》。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42條的規(guī)定,我國應自覺遵守《通則》。根據《通則》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約定其合同由《通則》管轄時,應當適用《通則》;雙方當事人約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則”,“商人法”或類似法律管轄時,應當適用《通則》;雙方當事人未選擇任何法律管轄其合同時,應當適用《通則》;當適用法對發(fā)生的問題不能提供解決問題的有關規(guī)則時,《通則》可以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通則》可用于解釋或補充國際統(tǒng)一法的文件。因此,《國際商事合同通則》既可以被稱為示范法、統(tǒng)一規(guī)則,也可被稱為國際慣例。從實用的角度看,一國在制定或修訂合同法時可以把它作為示范法,參考、借鑒其條文;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它作為合同的準據法(適用法),作為解釋合同、補充合同、處理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此外,當合同的適用法律不足以解決合同糾紛所涉及的問題時,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關條文視為法律的一般原則或商人習慣法,作為解決問題的依據,起到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適用法律的補充作用。由于我國《合同法》和《公約》中都沒有規(guī)定情勢變更原則,因此在我國的涉外合同關系中,經常會適用《通則》中的情事變更原則解決問題。
(2)《通則》和《公約》一樣,是任意性規(guī)范。根據《通則》的規(guī)定,除《通則》另有規(guī)定外,雙方當事人可以排除適用《通則》,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則》任何條款的效力。與此同時,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強調情事變更原則具有補充性,也就是說作為一種在當事人自由約定之外對合同關系進行干預的措施,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不能在本質上違背當事人的自由約定。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已經對有關情況的發(fā)生及其處理方法做了明確約定,就不能適用情事變更原則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結論。因此,在涉外貨物買賣合同中采用固定價格方法作價時,當事人實際上已經用約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
綜上所述,在適用中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固定價格作價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當事人均不能變更合同的價格。
[1]李 雁:情事變更原則初探[j].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xx(03)
[2]朱廣東:情事變更原則國際法淵源辨析——兼論《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9條的性質[j].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xx(05)
涉外購銷合同篇七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__________
戶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勞務派遣乙方到甲方承接的 項目從事 作業(yè)。為確保完成項目施工任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并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工作地點、工種及合同期限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作地點:;
3、工種:____________(第二工種:__________)。因甲方現場生產變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種調整。
4、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于20___年___月__日簽字,國內飛機場出關時生效,以完成項目工程實際工期為合同期限(最長期限不超過兩年),到達國內機場出關后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 工資待遇、發(fā)放及結算
1、雙方確定,乙方在( )項目勞務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出勤工(此工資工價為綜合工價,已含( )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的每日超過八小時以外的加班及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的加班工資)。
2、乙方在( )勞務期間,乙方每月的出勤天數,經甲、乙雙方核對考勤并簽字后作為月度工資的結算依據。乙方每個月可以預支相當于( )元人民幣的等值當地貨幣的工資作為月度零星生活費用。
3、工資按照日歷季度發(fā)放,甲方下季度( )日前發(fā)放乙方上一個季度的工資,但要扣除每月已經預支的生活費,打到乙方的國內銀行工資卡上。
第三條 工作時間、考勤、伙食住宿等相關約定
乙方在委內瑞拉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關于作息時間、加班等方面的規(guī)定,甲方按《 項目考勤管理制度》予以考勤。
4. 乙方在勤予以考勤;晚間安排的學習及班組長等管理人員會議不予考勤。不到場的員工不予考勤。
5. 乙方在假條事前請假(病假須同時提供項目現場醫(yī)生的證明),并經過負責人批準;緊急情況可電話請假并經過批準方可休息,在上班后首日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一律作曠工處理(公司將核對請假書面手續(xù))。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逾期,而不到崗者視為曠工。
第四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第五條 保險、疾病、工傷及意外事故處理
1、保險:
①、甲方出資為乙方購買商業(yè)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同意將保險受益權轉讓給甲方,作為甲方處理乙方在國外施工期間傷殘或工亡的賠償費用。
②、經雙方約定,在乙方的工資中,甲方已經支付了企業(yè)應繳納的勞動保險。乙方承諾自行繳納養(yǎng)老保險,若造成糾紛,乙方退還該部分費用,由甲方另行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
2、疾病:
①、乙方在委內勞務期間,非因工作原因得病,在項目所在地住院治療期間,住院醫(yī)療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非住院的醫(yī)療費用由乙方自已承擔。住院期間停發(fā)工資,甲方提供乙方正?;锸?。
②、乙方在項目部工作期間,非工作原因得大病、特殊疾病在國外住院治療困難的,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回國治療,其回國飛機票由甲乙雙方分擔(回國飛機票需個人向項目部申請及審批),回國后的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回國后的治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在國外期間因病及其他非工傷原因死亡的,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直系親屬補助金(包括補助、救濟費用等),但最高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萬元。
3、工傷事故處理:
②、乙方如因工傷需要休息,小型工傷休息不超過一周的,按照70%進行考工,超過一周不超過( )天的,按照( )進行考工。
③、乙方在國外發(fā)生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的,根據我國現行政策及項目所在國的殯葬習慣處理,家屬(直系親屬)可以前往出事地點處理善后事宜,但家屬人數不得超過兩人,并無條件配合甲方及總包方處理善后事宜。
4、意外事故:乙方在國外期間因酗酒、打架、偷盜及其他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guī),所發(fā)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5、乙方在出境登機前、回國在飛機場入境出關后所發(fā)生的傷、病、殘、亡等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六條 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合同的變更:雙方協(xié)商一致,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
①、乙方在國外期間出走、滯留不歸的;
②、乙方曠工叁天以上、參與罷工經教育不改的;
③、因病或非因工住院治療,出院后超過( )天,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
④、因工負傷不能繼續(xù)從事原崗位工作
⑤、每月實際出勤達不到( )個工作日,經教育或勸告后仍不改正的;
⑥、乙方不具備工種操作技能,且不服從甲方其他崗位工作安排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合同回國后,甲方視其情況確定乙方應承擔的工作簽證、居住證、出國往返飛機票等費用的( )
3、合同的終止: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②、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解散的;
③、乙方因病、傷、喪失勞動能力不能適應崗位工作;
④、由于天災、戰(zhàn)爭、政治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項目無法繼續(xù)進行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⑥、乙方因違反規(guī)定被甲方遣返回國的,視乙方違約,合同終止。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及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①、甲方違約:甲方無本合同規(guī)定事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簽證費、往返機票費等由甲方承擔。
②、乙方違約: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簽證費、往返機票費等合計人民幣叁萬元整;乙方如自行轉移工作單位,扣除所有工資報酬,并向甲方賠償拾萬元人民幣;乙方違約如造成甲方的其他實際損失由乙方賠償。
2、甲乙雙方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約定向溧陽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通過溧陽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附件及其他
1、甲方對乙方已進行了必要的崗前培訓,乙方已了解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并自愿接受制度的約束。
2、雙方簽署的《出國務工協(xié)議書》及甲方現場公布的各項管理制度等文件,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